| 文號 | 宜政辦發[2012]83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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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了解殘疾人康復需求,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的第一載體。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都已在相關文件中明確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六位一體”(即保健、預防、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的工作任務,為認真貫徹落實無錫市殘聯精細化管理要求,抓住我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發展的有利時機,實現全市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現就進一步明確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康復工作職能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區康復工作的指導思想 為適應我市社區建設、醫療衛生改革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新形勢,滿足廣大殘疾人日益增長的康復需求,將殘疾人社區康復納入城鄉基層衛生服務內容,增強對殘疾人的康復服務能力,使殘疾人普遍得到康復服務。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在市衛生局、市殘聯的領導和指導下,將殘疾人社區康復作為重要工作內容,把康復的任務與其他5項任務有機結合、融為一體,為轄區內殘疾人提供經濟有效、及時方便的康復服務,真正做到“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 二、社區康復服務的工作要求和內容 1、工作要求:全市所有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設立康復訓練室,配置基本康復訓練器具,明確專人面向殘疾人、老年人和慢性病人開展基本康復訓練與服務。 2、服務內容: (1)篩查、了解、掌握轄區內各類殘疾人的數量、分布和康復需求等情況。 (2)利用現有設施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治療和訓練服務。 (3)開展殘疾預防、康復知識普及活動,發放科普資料。 (4) 針對殘疾人的不同需求,開展轉診和轉介服務。 (5)配合開展精神病患者的服藥藥品發放、隨訪監護、心理疏導、住院救助等工作。 (6)利用無錫市殘疾人信息系統,根據要求建立規范的殘疾人康復檔案,服務計劃、效果評估等表卡填寫準確,相關信息能及時更新和維護。 3、建設標準: (1)人員配備: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明確1名在編的專業技術人員,經市衛生局和市殘聯培訓合格后聘為專(兼)社區康復醫生或精防醫生??祻歪t生和精防醫生以兩者合一為宜。 (2)場地設置: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康復訓練室,面積要在60-80平方米以上,并符合無障礙建設要求,有無障礙坡道和衛生間。 (3)設施設備:每個康復室要配置殘疾篩查、康復功能測評基礎設備;運動治療、作業治療等康復器材設備;康復知識普及性讀物和宣傳材料;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臺賬資料等。 三、質量控制 1、殘疾人康復需求篩出率不低于轄區人口總數的2%。 2、殘疾人康復服務建檔率100%,建檔合格率100%,殘疾人康復訓練建檔率達95%,規范建檔合格率90%以上。 3、殘疾人及其親友對康復服務滿意度85%以上。 4、服務方案、服務記錄、效果評估等記錄詳實,有關表卡填寫準確,信息系統運用規范。 四、考核評估與經費補貼 社區康復列入市衛生部門對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實行目標管理。每年度由市衛生局、市殘聯組織對各鎮、街道衛生服務中心就康復室的建設、殘疾人得到康復服務的情況、服務效果以及殘疾人滿意程度等進行綜合評估(見附件1《宜興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殘疾人康復工作考核表》),并同時對社區康復醫生(精防醫生)的工作也進行考核(見附件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康復醫生年度工作考核細則》、附件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精防醫生年度工作考核細則》)。 根據年度考核評估的類別和結果,由市殘聯給予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定的工作補貼,經費從市康復和精防專項經費中心列支。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