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2]67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推進“質量與知識產權立市”戰略,促進傳統產業品牌提升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品牌發展,增強我市品牌競爭力,發展壯大品牌經濟,發揮品牌在全市發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根據無錫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商標戰略加快培育自主品牌的實施意見》以及我市《關于深入實施商標戰略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做好產品、做大產業、做強品牌”的目標,堅持“政府推動、部門聯動、企業主動、社會互動”的方針,重視品牌挖掘、培育、創立和升級,推動品牌戰略有效實施,營造有利于品牌發展的創新環境、品牌運用的市場環境和品牌保護的法制環境,形成由品牌產品、品牌企業、品牌產業群組成的品牌體系,不斷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努力把我市建成省內一流、國內知名的品牌強市,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企業主體原則。企業是發展品牌經濟的主體,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制定品牌發展規劃,做大品牌產品規模,推進品牌經濟建設。 (二)技術領先原則。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進步,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產品,推進管理創新,提高質量水平,提升品牌產品的綜合競爭力。 (三)政府引導原則。市鎮兩級政府把發展品牌經濟作為經濟工作的重要環節,制定出臺扶持政策,鼓勵企業實施品牌戰略,為品牌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四)部門協同原則。各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落實政策措施,積極開展對上爭取,加大宣傳指導力度,形成鼓勵扶持品牌經濟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總體要求 著力培育一批龍頭產品、扶植一批產業集群,使高知名度品牌在數量和質量上加快突破,本市企業商標認知度、商標知識普及度不斷提高,尊重和保護商標的良好社會氛圍基本形成,品牌管理和鼓勵品牌創立發展的政策制度基本健全。通過事前引導、事中服務、事后保護等措施,引導企業確立名牌、商標發展戰略,爭創馳著名商標和名牌產品,促使企業積極注冊并合法使用商標,實現企業注冊商標由被動向主動轉變,擴大全市商標注冊總量,放大品牌經濟效應。 各地、各相關部門和廣大企業要深入挖掘一批特色品牌資源,實施差異性品牌發展戰略,將具有地方特色的產業打造成具有相當知名度的高端品牌。要以強烈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進力度,全面完成《市政府關于質量與知識產權立市戰略促進年的實施意見》、《市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商標戰略的意見》明確的各項目標,確保到“十二五”末,全市自主品牌增加值占GDP比重達15%。 四、重點措施 (一)增強企業品牌意識。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把品牌培育作為產品質量和信譽建設的重要內容,促進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建立完善質量誠信體系,增強以質量和信譽為核心的品牌意識。市經信、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利用“全國質量獎”、“市長質量獎”、國家馳名商標、省名牌、省著名商標的評選、認定以及開展全國“質量月”活動等各種形式,宣傳品牌建設的重要意義,營造有利于品牌成長的社會氛圍,發揮政策、資源和市場的導向作用,集聚要素資源,形成思想共識,引導企業加強品牌建設。 (二)加大品牌創建力度。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等產業領域,全面推進品牌和標準化戰略。要通過集聚各類資源,鼓勵支持企業創新技術,加快利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開發滿足社會需求的新產品,加快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自主品牌培育和創建工作,培育一批新興產業自主品牌,做強一批先進制造業品牌,開拓一批高端服務業品牌,發展一批現代農業品牌,加快構筑名牌企業和知名品牌的高地。 (三)強化品牌保護機制。進一步完善行政和司法相銜接的雙軌保護工作機制,健全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提高確權、維權效率和效能。重點落實以馳名商標、江蘇省著名商標、江蘇省名牌、無錫市知名商標、無錫市名牌認定和保護為主線的重點保護工作機制。支持企業建立完善自保和公共權力外保相結合的主動保護機制,提高各產業、各市場主體品牌國內外保護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各職能部門要加強質量監督和市場監管,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打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違法行為,保護商標持有企業的合法權益。要會同行業協會,加強跨區域品牌保護工作的分工協作。要借鑒國外品牌保護的先進經驗,加強我市企業商標境外注冊、使用和保護情況的跟蹤研究。 (四)做大品牌經濟規模。要將品牌創建與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營銷創新相結合,按照新型工業化要求,依托品牌化發展,集聚品牌群體,擴大品牌優勢,做大市場規模,提高產品附加值和市場占有率。要大力發展品牌經濟,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農業特色產業、新興服務業以及傳統制造業、服務業等領域,建設、培育、壯大一批覆蓋面廣、影響力大、產品競爭力強、知名度高的品牌企業,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較優勢、技術含量高的品牌產品產業集群,使全市品牌經濟總量和技術水平走在全省全國前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園區、街道)要加強對品牌經濟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協調指導機構,并明確一名領導專門負責,成員由當地經貿、工商、質監、科技、農辦、財政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工商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發展品牌經濟的牽頭職責,指導各基層工商分局在當地政府的協調下,做好品牌經濟發展的相關工作。產業集聚規模效應突出、以及其他有條件的地方,可協調工商、質監等單位建立“品牌培育指導站”,有針對性地落實品牌經濟發展規劃。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地要根據各自產業特點制定開展品牌建設和發展品牌經濟的指導性文件,完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和評估體系,提高品牌培育的科學化水平,實現品牌培育工作的持續改進。要與“十二五”規劃有機結合,制定品牌建設和品牌經濟發展規劃,以培育區域性、行業性品牌優勢,實現品牌產品規?;癁橹攸c,落實有關政策、措施和資源,加快推進品牌經濟發展。要根據企業特點,推行“差異性品牌培育”方法,對新設立企業,要引導其及時進行商標注冊;對出口型企業,要引導其進行商標國際注冊;對重點骨干企業,要幫助其創建高知名度品牌;對定牌加工企業,要引導其建立并使用自主品牌;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實施商標惠農工程。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在無錫、宜興兩級政府相關文件的基礎上,適時出臺符合本地實際、支持品牌經濟發展的政策,對獲得高知名度品牌的企業、獲得商標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獲得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出口型企業以及獲得集體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證明的單位給予一定獎勵;對獲得馳著名商標、省級以上名牌的企業,在政府采購、銀行信貸等政策上給予扶持。 (四)完善考核機制。市發改、經信、工商、質監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品牌建設的具體指導和統籌規劃,將品牌經濟發展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目標考核體系,強化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將商標申請數、注冊數,商標國際注冊數,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申請數、注冊數,馳名、著名、知名商標和無錫市級以上名牌認定數,高端品牌企業對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等指標列入考核內容,對品牌培育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和部門進行表彰獎勵。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