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2]75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意見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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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周鐵鎮人民政府,新莊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為認真做好今年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有效遏制太湖藍藻暴發,防范太湖發生湖泛現象,確保太湖安全度夏,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12年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一)隊伍專業化。建立與藍藻打撈處置任務相適應的專業隊伍,保障藍藻打撈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二)工作常態化。藍藻打撈隊伍實行“全日制”工作制,在藍藻暴發高峰期間,實行分班輪作制度,做到歇人不歇機,努力實現“日生日清”,杜絕藍藻發生大面積聚、發黑、發臭現象。 (三)管理制度化。健全完善各項工作制度,確保藍藻打撈處置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開展。 (四)處置無害化。加強藍藻后續處理能力建設,探索試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大力加強藍藻后續處理工作,防止陳藻發生二次污染,努力實現“年產年清”。 二、相關要求 (一)完善工作機制。根據上級太湖藍藻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完善市太湖藍藻打撈處置長效工作機制。市水利農機局、沿太湖鎮(街道)要緊緊圍繞年度工作目標,加強組織領導工作,精心謀劃,科學部署,嚴密組織,全力打撈。加強藍藻打撈處置機構建設,配足配強機構工作人員,做到人員專職。加強藍藻打撈處置工作責任體系建設,建立市、鎮、村三級藍藻打撈處置工作責任網絡,嚴格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推動和保障全市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步入規范化、常態化軌道。 (二)明確責任分工。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實行市級獎補、部門指導、屬地負責的工作原則。市水利農機局負責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日常巡查、監督考核等工作;環保局負責太湖水域藍藻及湖泛的監測預警工作,向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相關鎮(街道)發布藍藻及湖泛動態信息,為市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藍藻打撈、湖泛處置決策依據;財政局負責藍藻打撈、湖泛處置、藍藻后續處置所需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會同市水利農機局制定藍藻打撈處置獎補資金考核辦法和經費下撥計劃;監察局負責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的監督巡察,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太湖辦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的銜接聯絡工作,積極做好相關工程項目和資金的爭取工作;沿湖鎮(街道)按照“屬地負責”的要求,全面做好轄區內藍藻及湖泛巡查、打撈、處置以及信息上報等各項工作。 (三)加強能力建設。圍繞藍藻打撈“日生日清”,藍藻后續處理“年產年清”目標,大力加強藍藻打撈處置能力建設,努力提高我市藍藻治理技術水平和能力。根據省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部署,結合我市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實際,重點加強藍藻后續處理能力工程建設。沿湖鎮要加大投入,分步實施露天藍藻堆放池整治工作,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使全市現有藍藻堆放池達到相對獨立、防滲、防漏標準,確保藍藻不外溢、滲漏,不發生二次污染。市水利農機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探索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社會企業參與藍藻后續處理工作。 (四)注重工作實效。藍藻打撈堅持專業隊伍打撈、機械化定點集中打撈與人工分散應急打撈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打撈工作任務需要,配足配齊打撈人員、打撈設備,積極優化打撈方式,提高打撈效率。健全完善藍藻及湖泛巡查監測制度、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方案、藍藻打撈安全生產制度、工作作息制度、藍藻打撈責任追究制度、日常監督檢查考核制度、藍藻打撈處置資金管理等制度,確保藍藻打撈工作規范有序取得實效。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加強現有藍藻后續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加強考核、督查和指導力度,最大限度發揮工程設施效率。因地制宜,積極探索藍藻后續處理方式、方法和途徑,積極試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努力實現藍藻后續處理無害化、資源化、社會化、工廠化。 (五)加大保障力度。市政府對沿鎮(街道)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繼續實行“以獎代補”政策。藍藻打撈經費實行“定額包干”政策,按每公里太湖岸線12萬元的標準考核下撥,全市安排獎補資金576萬元;藍藻后續處理資金在上年執行標準的基礎上,實行“完成工作量考核,市財政獎補”政策,資金籌措實行對上爭取和本級安排相結合。市財政局要積極做好所需資金的籌措工作,會同市水利農機局制定資金下撥計劃,確保藍藻打撈處置工作資金按時撥付到位。沿湖鎮(街道)要根據本轄區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實際,做好相關藍藻打撈處置資金配套工作,市級資金不足部分,由所在鎮(街道)負責籌措。 (六)強化監督考核。市水利農機局要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完善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績效考核辦法,按照定期檢查與抽查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辦法,會同市各有關部門對沿湖鎮(街道)的藍藻打撈處置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并將監督考核結果及時上報市政府、通報所在鎮(街道)政府。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確保藍藻打撈處置工作不打折扣。要繼續實行考核結果與市級獎補政策相掛鉤制度,凡是未達到打撈處置工作要求的,在兌現獎補政策時酌情扣減獎補資金。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