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2]27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批復》(國函[2010]69號)和《省政府關于全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10—2020年)的批復》(蘇政復[2011]73號)文件精神,現就開展好《宜興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10—2020年)》編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規劃編制工作的責任感 加強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是優化林地結構、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實現林地科學管理、保護森林資源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實林地用途管制的現實需要。隨著我市交通、能源、水利、農業、城鎮等基礎設施建設的不斷推進,對林地征占用需求急劇增加,做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科學界定林地征占用定額和保護等級,嚴格用途管制,實行分級管理和差別管理,既有利于加快推進綠色宜興建設,又能為全市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支撐和重要保障。各鎮、園區、街道、市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一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科學論證,精心組織,扎實推進。 二、嚴格工作要求,努力提高規劃編制成果質量 一要加強規劃間的銜接。各鎮、園區、街道、市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要求,根據森林、林地保有量和重點生態公益林面積等約束性指標,結合我市實際,開展規劃編制工作,確保利用規劃與全市今后10年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交通水利建設規劃和宜南山區保護規劃等相銜接,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配套。通過規劃編制工作,科學合理安排重大建設項目和生態建設項目的空間布局,為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經濟建設項目留足使用林地空間。 二要按序時進度加快推進。我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從2012年1月開始至2012年6月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 1、編制準備階段( 2012年1月31日前)。主要是宣傳發動,組織落實,人員調配和相關成員單位收集提供相關資料。 2、外業調查階段(2012年2月1日—3月20日)。主要是通過外業調查,更新森林資源數據,建立本地數據庫。 3、規劃編制階段(2012年3月21日—4月30日)。主要是開展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基礎研究并形成專題報告,在此基礎上完成林地保護規劃編制工作。 4、成果定案階段(2012年5月1日—6月30日)。規劃成果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在省林業局審核同意的基礎上,由市政府公布實施。 三要切實做好基礎工作。市環保、國土、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要結合本部門今后5—10年的行業規劃,對編制工作提出建設意見。市農林局要認真核實、充分論證現有林地區劃、森林資源調查、公益林界定等成果資料,做到基礎數據和資料完整、準確、有效,確保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科學合理、操作性強。各鎮(園區、街道)要及時、認真、細致地做好外業補充調查工作,為規劃編制提供基礎支撐。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規劃編制工作順利開展。 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任務量大,時間十分緊迫。為切實加強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審定通過規劃方案。市發改、環保、國土、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鎮(園區、街道)要落實具體工作人員,在市農林局的指導下,完成本行政區域內的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外業補充調查和林地落界工作。對規劃編制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市農林局要及時研究,統籌協調,必要時牽頭召集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行專題會商,提出科學的解決辦法和措施,確保規劃編制工作順利開展。 附:《宜興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10—2020)》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