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12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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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制度》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宜興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制度 為加強全市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作用,明確職責,統一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我市知識產權工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建立宜興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制度。 一、機構設置 宜興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是全市知識產權工作的協調機構,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組織牽頭,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法制辦、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局、農林局、商務局、文廣新局、廣播電視臺、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工商局、質監局、無錫海關駐宜辦事處等17個部門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由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工商局、質監局、文廣新局、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有關部門選派的聯席會議聯絡員參與辦公室相關工作。 二、主要職能 (一)聯席會議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有關知識產權的重大決策、措施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知識產權工作;協調解決我市經濟、科技和文化發展中有關知識產權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組織知識產權宣傳培訓活動,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組織知識產權聯合執法行動,協調處理知識產權糾紛;建立成員單位信息交換、情況通報制度,定期交流知識產權情況及保護現狀。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主要職能:貫徹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知識產權各職能部門信息交換和協調工作;進行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標準、品牌、著作權等)業務咨詢和培訓服務,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保護意見;監督規范知識產權服務性機構的有償服務,協調企業與服務機構的糾紛;協調處理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推進知識產權聯合保護。 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時設立“宜興市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中心”,由南京師范大學作為專業技術支撐,其功能主要有知識產權培訓、業務咨詢、法律咨詢、司法鑒定、案件審理與刑事監督的服務與指導。其職能分別由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質監局、工商局、司法局、法院和檢察院承擔,各職能承擔單位明確主管科室,并向社會公示咨詢、服務、投訴電話。 三、活動方式 聯席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市政府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副市長主持,各成員單位選派一名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作為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參加會議,總結交流當年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協調解決全市知識產權工作中的問題。 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單位要指定聯絡員和特定熱線電話,并向社會公示,條件具備的單位可考慮派專人入駐“宜興市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中心”。每季度交流一次各單位知識產權工作情況,每年聯席會議召開前,應將本部門有關知識產權工作形成書面材料,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四、職責分工 (一)市委宣傳部 1、指導、協調市各新聞媒體宣傳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重大事項,增強公眾知識產權意識,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氛圍。 2、參加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工作,配合各成員單位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職責,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知識產權聯合執法行動的宣傳工作。 3、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市政府法制辦 1、檢查相關部門執行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情況。 2、對知識產權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的知識產權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核把關。 3、指導涉及知識產權案件中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 (三)市法院 1、協助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2、加強與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其他司法部門的交流,共同分析、研究典型案例,總結審判經驗,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審判水平。 3、依法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制裁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的民事侵權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 (四)市檢察院 1、對公安機關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立案、偵查活動進行監督,通過建立對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進行監督;對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審查批準逮捕。 2、對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知識產權刑事裁判是否正確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提出抗訴;對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確有錯誤的民事和行政裁判提請或提出抗訴。 3、通過積極運用檢察建議、調研報告等,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可行性意見,供決策參考。 (五)市公安局 1、依法查處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活動。 2、會同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3、加強與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的協作配合、互相支持,及時通報情況。 (六)市司法局 1、將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列入全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規劃,并會同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對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從事知識產權保護、應用等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七)市發改委 1、將知識產權工作中的有關重大問題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督促實施。 2、配合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推進市級投資建設項目、重大建設項目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的知識產權審查及管理工作。 3、加快知識產權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 (八)市經信委 1、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制定,將全市知識產權戰略納入國民經濟發展戰略中,對經貿工作中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進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見、建議。 2、會同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推進企業知識產權信息化工作。 (九)市教育局 1、研究、制定全市學校知識產權工作規劃和管理辦法,研究、制定提高我市學校發明創造擁有量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2、指導中小學開展知識產權教育,開展青少年科技小發明、小創造活動,培養青少年創新意識和知識產權意識。 (十)市農林局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規,依法查處農業品種侵權行為。 2、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工作中的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農產品標準化、畜禽品種、農作物品種、園藝作物品種、林業品種、獸藥、飼料、添加劑、農藥、肥料以及其他農業領域的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 3、開展對農業龍頭企業的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推動農業企業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保護創新技術成果和產品,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 (十一)市商務局 1、研究提出促進我市外經貿發展的知識產權工作規劃,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 2、負責協調處理對外貿易中涉及侵犯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貿易糾紛,并提供咨詢服務。 3、會同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指導和組織外經貿管理干部和外經貿企業管理人員知識產權的法律知識培訓。 (十二)市文廣新局 1、管理全市音樂、舞蹈、雜技、戲劇、美術、攝影、電影、音像制品、民間文藝等文化藝術產品及電子游戲軟件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2、宣傳知識產權保護,依法查處音像市場侵權盜版經營活動,會同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查處演出、電影、美術作品等文化市場中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3、開展著作權法的宣傳、教育、培訓和行政執法工作,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等違法行為。 (十三)市廣播電視臺 1、指導廣播電視媒體配合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提高公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氛圍。 2、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廣播電視媒體播出涉及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廣告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事項,依法規范和管理廣播電視媒體播出的涉及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廣告。 (十四)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 1、負責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對全市知識產權工作的統籌協調職能,配合各成員單位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各單位工作職責,牽頭組織知識產權聯合執法行動和大型宣傳活動。 2、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3、組織制定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4、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知識產權戰略研究,指導企事業單位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5、負責專利行政執法,調查專利侵權、冒充和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 6、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體系,開展專利示范工程和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作。 7、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和培訓。 (十五)宜興工商局 1、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商標發展規劃。 2、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商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3、開展全市商標戰略研究,指導企業制定和實施商標戰略。組織開展江蘇省著名商標、無錫市知名商標申請爭創認定的培訓、上報,負責審查和處理本轄區有關商標保護的案件材料。 4、開展《商標法》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商標行政執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 (十六)宜興質監局 1、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標準發展規劃。 2、開展標準戰略的研究,指導企業參與或主持修制訂行標或國標。 3、推進名牌戰略,加強品牌管理和保護。 (十七)無錫海關駐宜興辦事處 1、貫徹執行《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實施知識產權邊境保護,制止侵權貨物進出境。 2、調查分析侵權貨物進出口的情況動態,并及時與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溝通。 五、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每年至少開一次聯席會議全體成員會議,由聯席會議主要領導召集。根據工作需要,也可由各成員單位提出,不定期召開局部成員會議,由召集單位負責。 (二)報告制度:各成員單位每年向聯席會議報告有關知識產權工作落實情況,涉及重大事項的,應及時向聯席會議主持人請示匯報,并通報相關成員單位。 (三)聯合執法制度:每年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期間,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至少開展一次知識產權聯合執法檢查。 (四)信息交流制度: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知識產權信息的交流溝通,保證聯席會議信息渠道暢通。 (五)案件協調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本市知識產權糾紛和爭端,以及知識產權綜合與交叉保護問題,或對本部門組織的涉及其他部門的知識產權案件,應提請知識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集有關部門進行統籌協調,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并予以落實。 附:宜興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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