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71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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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周鐵鎮人民政府,新莊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進入5月份以來,我市受持續高溫天氣影響,太湖部分水域已出現藍藻。特別是5月5日至10日期間,周鐵、新莊沿太湖水域出現了藍藻集聚現象。與往年同期相比,今年太湖藻情來得早、藻密度高、集聚速度快,打撈與處置形勢十分嚴峻。為切實做好今年的太湖藍藻打撈與處置工作,努力實現“兩個確保、兩個持續”的年度“治太”目標,確保太湖安全度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清形勢,強化做好太湖藍藻打撈與處置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太湖藍藻打撈與處置工作是保障太湖安全度夏的有力措施。做好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無錫市委市政府賦予我市的一項艱巨任務,事關宜興的對外形象,事關宜興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當前,我市由于持續高溫干旱少雨,太湖水位偏低,太湖湖體藻原基數呈較快上升趨勢,今年藍藻大規模發生乃至大面積暴發的機率較大。因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太湖藍藻打撈與處置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中心工作來抓。要高度重視,克服麻痹、松懈、僥幸思想,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強化措施落實。要全力以赴,不惜成本,不計代價,把藍藻打撈與處置工作抓緊、抓實、抓好,確保圓滿完成年度藍藻打撈、處置工作任務。 二、建立藍藻預報預警機制,及時提供藻情信息。市環保局要根據《宜興市太湖安全度夏應急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在太湖水域、沿岸、主要入湖河口設立藍藻監測點,堅持每日對太湖水域的藻密度實施巡查監測,每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市水利農機局、太湖辦及沿太湖鎮、街道報送監測數據,通報藻情動態,為藍藻打撈提供依據,確保藻情在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 三、科學配置打撈力量,確保實現“日生日清”。各沿湖鎮、街道要根據打撈責任區域藻情實際,科學布設打撈點,配足配強打撈設施、打撈人員,采取機械化打撈與人工打撈相結合,定點集中打撈與分散打撈相結合,常態打撈與應急打撈相結合的打撈方法,加大打撈力度,實現“日生日清”目標。高度重視沿湖港灣、蘆葦蕩等偏僻、難點水域的藍藻打撈工作,以湖灣、蕩為單元,劃分打撈責任區域,定人定點打撈,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四、立即行動,組織實施挖渠引藻應急打撈措施。當前受太湖低水位影響,部分打撈作業點淤塞,已無法滿足當前藍藻打撈的要求。據氣象部門報告,我市近期天氣仍然晴熱少雨,太湖水位還將長期處于低水位。各鎮、街道要結合各打撈點實際,進一步優化打撈方案。具備遷移條件的打撈作業平臺,要根據太湖水位變化,及時實施遷移工作。不具備遷移條件的打撈作業平臺,要采取人工或機械開挖的方式,實施挖渠引藻、增設簡易打撈平臺等應急工程措施,確保各打撈點能夠撈到藻、多撈藻。挖渠引藻應急打撈工程各地必須于5月20日前完成,屆時市政府將專門組織對該項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強化監督檢查,嚴格工作紀律。市、鎮兩級藍藻打撈責任部門,要建立藍藻打撈、處置日常督查考核制度,抽調專門人員,堅持每日對各地的藍藻打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時督查考核。建立藍藻打撈責任追究制度,對有藻不撈、打撈不力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依據黨紀、政紀規定追究責任。建立機關干部跟班作業制度,在藍藻集中暴發或突發性暴發期間,沿湖鎮、街道要實行機關干部門跟班作業制度,確保打撈成效。建立打撈人員分班輪作制度,在藍藻具備打撈條件期間,要實行分班輪作不間斷打撈,各打撈處置設施要滿負荷運行,做到歇人不歇機。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