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61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2011年度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1年度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安排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市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宜政發[2009]173號)的要求,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已于2010年10月成立。為扎實開展工作,發揮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社會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作用,促進和推動各級政府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提高政府依法決策能力和水平,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對2011年度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服務重點 1、貫徹落實新的法律法規,為及時修訂本市規范性文件、政策提供法律意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調整規范性文件,是正確貫徹落實國家法律、重大政策的基礎。2011年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都是關系民生問題的重要法律,市政府法律顧問室應及時審核我市原有政策、文件,根據新法,提出調整、修改建議。 2、為政府重大決策、重點項目提供合法性審查。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市政府法律顧問室應促進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在我市《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基礎上,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對凡是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點項目、重要合同等決策事項,特別是對2011年政府50項重點工作,根據各承辦單位的要求,在全面掌握基本情況、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提供合法性審查、專家論證意見。 3、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點執法領域提供法律保障。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重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市政府今后五年的工作重點。市政府法律顧問室應根據我市實際,圍繞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產權保護、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政府信息公開等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積極提供法律意見。 4、參與重大敏感問題的處理,在確保社會穩定和諧上提供法律保障。保穩定是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政府面臨的重要工作,市政府法律顧問室要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契機,緊緊圍繞保穩定這一工作目標,積極參與我市發生的重大敏感問題的處理、突發事件應對,依法及時提供相關法律意見和論證工作,妥善處理問題,確保社會穩定和諧。 5、清理市政府行政專用章,規范政府合同簽訂工作。根據市政府委托行使職權,使用市政府行政專用章的,市政府法律顧問室要對使用情況進行清理,起草《宜興市行政專用章管理辦法》,規范市政府職權委托行為的行使。鑒于政府社會管理中合同行為的大量運用,市政府法律顧問室應就行政合同、民商事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提供指導性意見。 6、對訴訟、復議、法律咨詢中發現的共性問題,提供法律建議或意見。市政府法律顧問室的顧問均從事政府法制、政策研究、律師實務等工作,法律顧問在實務工作中應善于總結,對行政機關職責履行、執法方式上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為改進和創新執法方式提供法律建議。 7、指導和協助市政府各部門及各鎮政府、園區管委會和各街道辦事處的法律顧問工作。各鎮、園區、街道辦事處、政府部門均已按規定設置了法制辦公室或法制科室,市政府法律顧問室應加強對各行政機關法制部門法律顧問工作的指導,有效解決依法行政進程中的問題,促進我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有序開展,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方式 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目標任務,通過列席市政府常務會議和辦公會議,派員參加市政府重大決策的協調、論證和重要事項的談判、處理,提供合法性審查意見,或以召開咨詢會、論證會、聽證會、座談會等形式進行咨詢、論證,提供書面反饋咨詢、論證意見,供市政府領導決策參考。 三、工作要求 各法律顧問應根據顧問室工作指派,積極履職,通過對政府相關事務法律風險的分析、認證和評估,提出防范法律風險的措施,確保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項決策順利推進,為建設全國科學發展示范城市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