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1]31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海關直通點開通以來,積極為廣大進出口企業提供服務,有效地改善了宜興的通關環境,促進了全市開放型經濟的發展。為進一步強化海關直通點平臺功能建設,努力適應開放型經濟快速發展的要求,特制定進一步促進海關直通點發展的政策意見。 一、確保宜興市旺達物流有限公司健康運行 1、宜興市旺達物流有限公司應繳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房產稅及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先征后獎,即先行按時征繳,本市地方留成部分于同年年底由市政府審定后全額獎勵返還給企業。 2、宜興市旺達物流有限公司應繳的綜合規費免繳。 3、貨物通過宜興口岸進出口,由市政府給予宜興市旺達物流有限公司一定的補貼,用于彌補免收的場站使用費和房租費等。2011年,市財政給予120萬元補貼,今后每年根據發展要求予以減撥。 4、宜興市旺達物流有限公司承擔的海關、國檢、海事等駐點機構的辦公費用及政策性虧損,由市政府定額補貼,標準為每年100萬元,超支不補,結余留用。 二、鼓勵一級貨代企業進駐宜興口岸 1、進駐宜興海關直通點的貨代企業,其應繳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及印花稅實行先征后獎,即先行按實征繳,本市地方留成部分于同年年底由財政審定后獎勵返還。 2、進駐宜興海關直通點的貨代企業,其應繳的綜合規費免繳。 三、落實宜興市旺達物流有限公司給予貨代企業的優惠 1、宜興市旺達物流有限公司給予進出口貨物場站使用費收取優惠。 2、對于在宜興口岸進出口貨物滿1000標箱/年的貨代企業,給予免費辦公用房一間。 四、本意見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暫定執行三年。期間,市政府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五、本意見由宜興市口岸辦公室負責解釋。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