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1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宜興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宜興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7 號)和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根據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認真組織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準備工作的通知》(蘇國土資傳發[2010]12 號)、無錫市國土資源局《關于認真組織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準備工作的通知》(錫國土資發[2011]28 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認真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以下簡稱“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清理檢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本次清理檢查工作的范圍是:2006年以來開展的“掛鉤”和農村土地整治工作。 (一)對“掛鉤”工作的清理自查。按上級批準的掛鉤試點,從掛鉤周轉指標管理、項目區設置、項目庫審批、拆舊復耕、安置建新、收益分配、權屬調整、尊重農民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清理自查和總結規范。對存在問題逐一進行排查整改;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文件予以糾正或廢止;對規范做法和典型經驗進行總結提升;對深層次問題進行探索研究,并制定“掛鉤”實施規劃中的嚴格措施,確保今后“掛鉤”規劃的實施能按照部、省有關要求順利推進。 (二)對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清理自查。對農村土地整治中涉及建設用地整治的情況進行全面清理自查,重點對掛鉤拆舊區復墾項目驗收后的地塊現狀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同時,認真總結農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有益經驗和做法,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措施。 二、方法步驟 本次清理檢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清理階段(1月28日-2月27日)。各鎮(園區、街道)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圍繞《國務院關于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7 號)等文件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工作情況自查清理,并形成書面材料。在自查清理的基礎上,將掛鉤試點項目區和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按要求統一上圖,并填寫本實施方案的附件。相關書面材料、圖件和報表必須于2月27日前上報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局匯總后上報無錫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市政府將組織市有關部門對各鎮(園區、街道)的自查情況進行檢查。 (二)檢查糾正階段(2月28日-3月28日)。各鎮(園區、街道)根據上級的整改要求,對存在問題逐一落實整改措施,并形成書面材料,于3月27日前將糾正整改落實情況上報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于3月28日前將全市整改落實情況上報無錫市國土資源局。 (三)抽查總結階段(3月29日-4月30日)。自覺接受部、省和無錫市檢查組的抽查,對抽查發現的問題按照檢查組整改意見和要求及時完善整改。各鎮(園區、街道)要認真總結清理檢查工作情況,提出進一步規范完善和提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議和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市成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土地整治清理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在市國土資源局設立辦公室,具體負責清理檢查工作。各鎮(園區、街道)也要立即成立領導和工作機構,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全面做好轄區內的清理自查等工作。 (二)協同配合,形成合力。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聯系,認真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清理檢查的相關工作。各鎮(園區、街道)要切實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特別是對自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拿出切實可行的整改辦法,迅速落實整改措施,形成上下齊心、分工合作的良好格局。 (三)全面清理,整改到位。各地要高度重視自查清理工作,以積極的姿態爭取清理檢查工作的主動。市國土資源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全面清查問題的基礎上,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要求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到位;對未按要求進行自查清理以及整改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期間暫停建設項目用地申報。 (四)規范操作,加強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本次清理檢查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建立健全制度,確保“掛鉤”和土地整治工作規范實施。要繼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掛鉤”和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要求和精神,進一步規范工作內容和程序,完善項目區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機制,確保相關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附:1、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區實施情況表(略) 2、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實施情況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