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1]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規劃局: 你局關于地名命名的請示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江蘇省地名管理規定》、《無錫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精神,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你局對以下地名的命名: 1、位導士澗河東、金匯熙園南、新長鐵路西、綠園路北,規劃建設中的大型建筑物,命名為金匯大廈。 2、位和院東、西花園五村南、新長鐵路西、金匯大廈北,規劃建設中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金匯熙園。 希你局接到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傳,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 標志》國家標準(GB17733—2008)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