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0]58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創建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宜興市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創建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2010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思路,把“抓基層、抓基礎、抓規范、抓隊伍”工作切實落到實處,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創建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大力倡導安全文化建設,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建設全省科學發展新亮點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年內創建“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30個,創建“安全生產達標村(居委)”30個。通過創建活動進一步完善村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提高安全生產社會監督力度,建立健全長效安全生產管理機制,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三、創建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行政村、居委會應參加本次創建活動: 1、工業總產值億元以上的; 2、所屬工業企業超過30家的; 3、人口超過5000人的。 其他行政村、居委會鼓勵參加本次創建活動。 四、實施步驟及評選方法 本次創建活動采取行政村、居委會申報,各鎮(園區、街道)初審推薦,市安委會組織相關部門驗收評選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為: 1、組織申報(4月):由各鎮(園區、街道)組織發動,相關行政村、居委會填報《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申報表》,向市安委會提出申請。 2、培訓指導(5月至9月):由市安委會組織,對申報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和安監員進行業務培訓,同時會同相關各鎮(園區、街道)對申報單位開展創建活動進行指導。 3、初審推薦(10月):由各鎮(園區、街道)負責,根據《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創建考核標準(試行)》,對申報單位開展創建活動情況進行初審,對符合創建要求的單位推薦至市安委會辦公室。 4、現場驗收(11月):由市安委會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業務人員,對申報單位創建情況進行現場驗收,并按百分制進行考評。 5、綜合評定(12月前):由市安委會召開考評會議,在現場驗收考評的基礎上,評選出“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30個,“安全生產達標村(居委)”若干(原則上不超過30個)。 五、獎懲辦法 市安委會將把各鎮、街道開展創建活動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對“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進行獎勵和表彰。 1、評選為“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的,市政府授予“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稱號,市財政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創建補貼; 2、對其余符合評選條件的,授予“安全生產達標村(居委)”,市財政給予一次性2000元的創建補貼; 3、“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安全生產達標村(居委)”每年一評,下年度起“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的評選只能從已授予“安全生產達標村(居委)”稱號的行政村、居委會中推薦。 4、通過考核的“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安全生產達標村(居委)”在評定后,經查實存在考核標準中“否決項”的,取消“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安全生產達標村(居委)”的稱號。 六、相關要求 1、各鎮(園區、街道)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分工,制訂切實可行的創建工作方案,積極做好創建工作的宣傳發動,確保目標創建數的完成。 2、各行政村、居委會要充分認識創建“安全生產示范行政村(居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開展創建工作擺上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宜興的高度,抓緊抓好。 3、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強指導,進一步夯實基層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財政部門要大力支持,確保創建工作經費及時到位;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創建活動,著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和發揮村級組織、企業主及群眾的創建積極性。 附:1、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申報表(略) 2、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創建考核標準(試行) 安全生產示范村(居委)創建考核標準(試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