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0]4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市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綠化養護管理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到位。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綠化養護管理工作的意見 市建設局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綠化管理水平,保護城市綠化成果,更好地發揮城市綠地的生態效益和景觀效益,提升城市環境形象和城市綜合競爭力,現結合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城市綠化養護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以市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市委、市政府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以鞏固綠化成果,加快打造環境優美、管理規范、品味高雅的一流城市綠化為目標,通過強化行政管理、提升綠化養護企業水平等措施,切實加強城市綠化養護管理工作,進一步改善宜興城區環境面貌,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統籌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二、目標任務 1、提高綠化管理養護水平。在達到《江蘇省城鎮園林綠化養護技術規范》和《宜興市綠地養護管理等級標準》基礎上,種植一年以上的植物保存率達98%,種植不滿一年的樹木成活率達95%;各類植物生長旺盛,符合設計功能,景觀效果優美。 2、提高綠化養護作業水平。草坪、綠籬機械化修剪率達90%,病蟲害防治機械化利用率達90%以上,綠化灌溉、運輸機械化作業達100%。 3、提升綠化養護企業水平。引導綠化養護企業加快提升素質,淘汰一批裝備水平差、養護質量低的綠化養護企業,基本形成一批能夠滿足我市城市綠化養護工作需要、具有相當專業化、規模化水平的綠化養護企業。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準入,強化源頭管理 1、把好招投標關。完善綠化養護企業招投標綜合評標辦法,把綠化養護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機械裝備、以往業績等列入招投標評分范圍,改變單一低價招投標評標辦法,綜合優選資質高、專業化程度高、裝備齊全、經驗豐富、業績良好的園林綠化企業。 2、把好綠化養護移交關。完善綠化移交管理辦法,接收前對照綠地施工設計進行現場驗收。不合格綠化工程必須按要求補種補齊并經整改合格后方能移交。 (二)嚴格管理,強化檢查考核 1、完善綠化養護質量考核標準。重點針對苗木成活率、保存率、生長勢以及綠地環境狀況、景觀效果,完善綠化養護質量考評細則,作為綠化養護企業的檢查考核依據。配套綠化養護標準提高,研究調整養護成本費用標準。 2、實行綠化管護網絡式管理模式。督促綠化養護企業按照定崗、定位、定人、定責、定標準、定獎懲“六定”要求進行養護管理,促進養護責任落實。 3、加大綠化養護企業管理力度。一是加強養護情況巡查,確保每個綠地日巡查率100%。二是引入社會監督,對城市綠地設置養護責任公示牌,公開綠地名稱、綠地面積、養護等級、養護責任單位、養護責任人以及舉報監督電話等信息,自覺接受全社會監督。三是綠地養護經費實行按月考核、按季發放,經費發放嚴格與養護效果掛鉤。 4、引入“優勝劣汰”機制。對合同期內年度綜合考評排名末位的綠化養護企業進行“黃牌警告”并扣除其相應的養護經費;對連續兩年年度考評末位企業,直接取消其養護管理資格,并列入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招投標“黑名單”,其養護面積由該年度排名第一的企業接管。對合同期內年度綜合考評排名第一位的綠化養護企業,實行招投標加分制度。 (三)嚴格綠化開挖會審制度,強化綠化執法 1、嚴格綠地開挖行政審批。綠地開挖審批繼續實行部門聯合會審制度。申請人取得行政許可后,方可進行綠地開挖。綠地開挖后,由開挖單位出資,由市建設局安排專業企業進行綠化恢復。 2、嚴格綠化執法。市建設局要加大責任范圍綠化巡查力度,對各類破壞綠化的行為要及時抄告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要及時立案,嚴肅查處到位。市建設局要會同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研究建立綠化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損綠毀綠案件的有效及時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