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9]15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統計局、科技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國防科工局決定聯合開展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現就我市做好這項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全面了解我市R&D活動的總體規模和分布情況;研發隊伍的規模和素質狀況;研發資源的投入、成果及產出效益情況;政府R&D活動扶持政策的落實情況等。通過清查,進一步規范科技統計工作,完善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夯實統計基礎,提高數據質量,為制定“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科技發展規劃,監測及評估我市自主創新能力及創新型城市建設進程提供依據。 二、對象和范圍 清查的對象是國民經濟中R&D活動相對密集行業的法人單位。涉及的范圍包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三、主要內容 R&D活動人員數量、素質及其工作量情況;R&D經費支出、用途及來源情況;研發用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擁有情況;各類研發機構的基本情況;R&D項目(課題)的研究類型、組織方式及社會經濟目標等情況;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及使用情況;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技術改造情況;政府給予研發活動的稅收減免情況等。 四、時間及進度安排 清查的標準時點為 2009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9年度。 我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工作分六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工作階段(2009年9月—12月31日)。該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組建市級領導小組和各級清查機構,制定清查工作方案,開展清查摸底確定清查對象,組織清查業務培訓。 (二)清查登記階段(2010年1月1日—2月20日)。該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完成基層表的填報、自查、部門審核等項工作。 (三)數據錄入和匯總階段(2010年2月21日—3月20日)。該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完成各基層單位的數據錄入、市級數據匯總審核工作。 (四)數據質量評估及清查數據上報階段(2010年3月21日—4月10日)。該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市級完成數據質量評估和上報工作。 (五)清查成果公布及資料開發利用階段(2010年4月—2011年底)。 (六)總結表彰階段(2010年4月—2011年2月) 五、組織實施 為加強對R&D資源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掛帥,市統計局、市科技局牽頭,市教育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參加,組成宜興市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重大問題的協調。由市統計局、科技局和教育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清查總體方案和部門實施方案的制定及組織實施,進行清查數據評估與審核以及全部清查資料的綜合匯總,統計發布清查結果的統計公報,組織清查資料的開發研究工作。 部門分工:市統計局、市科技局共同負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企事業單位的調查工作。其中,市科技局重點負責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相關機構,以及高新技術產業相關企業的調查工作,同時配合統計局做好其他企事業單位的調查工作;市教育局負責教育及其相關產業的調查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協調清查經費落實方面的事宜;市發改局負責協調清查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銜接;市有關部門負責參與相關行業清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六、經費保障 各鎮、園區、街道要根據本次普查的要求,按照財政分級負責的原則,及時將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 七、工作要求 此次清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職責、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各鎮、園區、街道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在工作條件和經費方面給予必要的保障。市統計、科技部門要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全市清查工作的組織實施辦法,做好宣傳發動、摸底調查和人員培訓等工作。對在清查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對于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附件:宜興市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