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09]100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規劃局: 你局《關于“東氿壹號花園”命名的請示》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江蘇省地名管理規定》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位楓隱路東、東虹路南、東氿大道西、解放東路北的居民住宅區,命名為東氿壹號花園。 希你局接至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的宣傳,并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標牌 城鄉》國家標準(GB17733.1—1999)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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