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fā)[2009]70號 |
| 制發(fā)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tài) | 執(zhí)行中 |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環(huán)科園、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市各有關單位: 《宜興市旅游年卡制度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宜興市旅游年卡制度工作方案 為大力實施“旅游振興”戰(zhàn)略,不斷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使廣大市民共享優(yōu)秀旅游城市改革發(fā)展成果,進一步做大做強生態(tài)文化旅游產業(yè),經研究,決定在全市主要旅游景區(qū)(點)實行旅游年卡制度,具體方案如下: 一、實行旅游年卡制度的對象 宜興常住居民、在宜大中專學生和長期在宜工作的外地、外籍人員。 二、實行旅游年卡制度的旅游景區(qū)(點) 實行宜興旅游年卡制度的旅游景區(qū)(點)將分批納入、逐年調整,第一批納入旅游年卡制度的景區(qū)(點)為以下八個:善卷洞風景區(qū)、竹海風景區(qū)、陶祖圣境風景區(qū)、龍背山森林公園、團氿(宜園)風景區(qū)、優(yōu)美靈谷風景區(qū)、張公洞風景區(qū)、中國宜興陶瓷博物館。 三、宜興旅游年卡辦理方法 1、宜興旅游年卡每張售價為108元,辦理年卡地點設在相關旅游景區(qū)(點)售票處、市旅游咨詢中心、部分郵政網點等。 2、辦理宜興旅游年卡需持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張及相關有效證件,常住居民憑身份證、身高 1.1米以上且16周歲以下人員憑當地戶口簿、大中專學生憑學生證、長期在宜工作的外地(外籍)人員憑工作證、工會證或暫住證。 3、辦理宜興旅游年卡原則上應本人到場,如果單位集體團購,可持需要辦卡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和彩照辦理。 4、宜興旅游年卡辦理當日即生效。 四、宜興旅游年卡的使用和收費管理 1、宜興旅游年卡有效期為一年,即從辦理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2、持有宜興旅游年卡人員在有效期內,可以不限次數到所納入的旅游景區(qū)(點)參觀游覽;年票僅含景區(qū)(點)第一門票,不含園中園及講解、導游服務等其他消費。 3、年卡僅限于本人使用,不登記,不掛失,損壞或不完整、看不清、涂改、仿造、轉借均無效。 4、實行旅游年卡制度后,如旅游景區(qū)遇有重大園事活動或游客量超過接待能力,為保證安全秩序報請市年卡辦同意后可暫停使用旅游年卡,暫停使用前需安民告示。 5、實行旅游年卡制度后,各景區(qū)(點)原有門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原辦理的龍背山森林公園、團氿(宜園)風景區(qū)年卡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繼續(xù)有效使用。 7、納入宜興旅游年卡制度的旅游景區(qū)(點)由市年卡辦下達年度發(fā)行目標任務,完成目標任務后方可享受配額分配,超額完成的可按一定比例實行獎勵。具體目標任務及獎勵辦法由市年卡辦另行制定。 8、宜興旅游年卡收費及使用情況由市財政、審計部門實行年度審計。 五、宜興旅游年卡的組織領導與管理 為加強旅游年卡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宜興市旅游年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宜興旅游年卡的實施辦法制定和修改,負責協調解決旅游年卡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宜興市旅游年卡管理辦公室(簡稱“市年卡辦”),由夏曙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孫選平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相關職能科室和旅游景區(qū)負責人為成員。市年卡辦執(zhí)行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旅游年卡的具體工作,包括年卡發(fā)行辦法制訂實施、年卡設計制作及其說明、對外公告宣傳等。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相關旅游景區(qū)(點)要嚴格執(zhí)行旅游年卡方案和相關管理規(guī)定。 附:宜興市旅游年卡工作領導小組名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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