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8]17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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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省政府“到2008 年底,所有街道、社區、鄉村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基本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要求和無錫市應急管理工作部署,我市應在今年基本完成應急預案的全覆蓋。從我市應急體系建設情況調查來看,目前我市各鎮、園區、街道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有較大進展,但離上級要求仍有較大差距,特別是社區、村、學校、規模以上企業應急預案的制訂率尚未達到要求。為確保如期完成我市基層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按照應急管理“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進學校”的要求,我市所有鎮、園區、街道、社區、村、學校和規模以上企業等單位都要在年內完成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預案的編制、督查工作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1、自查確認。 2008年10 月 20 日前,各基層單位要對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自查和確認,還沒有制定和公布應急預案的要立即著手編制;已經在 2007 年以前完成編制并公布應急預案的要根據新的情況變化和要求進行修訂完善。 2、完成編制。 2008年11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預案編制工作。各鎮、園區、街道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備案;各社區、村應急預案報各鎮、園區、街道備案;規模以上企業應急預案報市安監局備案;各級各類學校應急預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備案工作在 11 月 25 日前完成。各鎮、園區、街道和市安監局、教育局要在 11 月30日前書面向市政府報告應急預案的完成情況(市應急辦傳真:87986111;聯系人:王勤良;聯系電話:87986085;87986222)。 3、檢查驗收。 各鎮、園區、街道和市安監局、教育局要在 12 月 1 日前完成對各自范圍內的應急預案編制情況的檢查和督察。市政府將從 12 月1日起對全市范圍內各基層單位應急預案進行抽查,并及時通報檢查結果。同時,各鎮、園區、街道和市安監局、教育局等要做好省、無錫市將對我市基層應急預案進行隨機抽查的準備工作。 二、組織方式 各地及有關部門要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加強對基層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認真細致做好預案編制工作,確保完成預案編制的目標任務。市應急辦公室要做好對預案編制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編制管理,做好催報、指導、檢查及備案工作;各鎮、園區、街道負責組織所轄社區、行政村應急預案的編制、銜接、修訂、備案等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各類學校應急預案的編制管理工作;市安監局負責規模以上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管理工作。 三、基本內容 為規范基層應急預案編制模式,市應急辦提供一份體例格式框架(附后)供各單位參考。各基層單位要按照有關內容和要求開展編制工作,并可以根據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結構,增減內容。 四、幾點要求 基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地、各單位要按照要求,查找不足和漏洞,尤其是要對照以往突發事件發生的經驗和教訓,認真抓好預案編制工作的落實。 1、要高度重視基層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基層是廣大群眾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主要聚集地,處于應急管理工作的最前沿,是隱患排查的責任主體,是事件信息報送的第一來源,是事件先期處置的第一力量,也是恢復重建的第一戰場。加強基層應急管理,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各級政府對此項工作都十分重視,各基層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把基層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擺上重要位置,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強力推進。 2、要注重預案的實用性。 各基層單位要在認真排查風險隱患和危險源點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或短期內難以消除的隱患,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分類定題和精心編制。預案要做到定位準確、職責清晰、簡要實用。 3、要廣泛征求意見。 預案制訂要堅持民主化、科學化原則,廣泛征求和尊重群眾意見,在深入調研基礎上進行預案編制,重視吸納社會各界特別是專家的意見。 4、要把握預案編制質量。 在預案編寫過程中,要吃透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參考同類預案文本,注重資源調度整合,適時進行應急演練,以檢驗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附:1、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基本框架和要素 2、社區居(村)委會應急預案基本框架和要素 3、企業應急預案基本框架和要素 4、學校應急預案基本框架和要素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十月九日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基本框架和要素 (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刪或修改,有特殊地理位置和專業性要求的鎮(辦事處)可根據需要制定單項應急預案) 1指導思想(自訂) 2編制依據 可寫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3 工作原則 3.1 建立應急長效機制。 3.2落實應急工作責任制。 3.3 完善應急保障工作。 4 組織機構 4.1 領導小組:一般組長由鎮長(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副主任)擔任,鎮政府(街道辦)所屬的社區居(村)委會及人武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4.2日常工作機構:依托鎮政府(街道辦)辦公室,指定一名副鎮長(副主任)具體負責,鎮政府(街道辦)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4.3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 24 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附應急值班室 24 小時值班電話、傳真號碼)。 4.4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值班室應明確具體的工作職責。 5信息報告與報送員網絡 5.1信息報告范圍:根據沿湖、山區等頻發事件不同特點有所側重。如,沿湖偏重于臺風、防汛、水上事故等;山區偏重于山洪、森林火災、地質災害等。具體范圍可參閱縣(市)級政府突發事件各種應急預案。 5.2建立社區居(村)委會信息報送員網絡:發生突發事件應安排人員 24 小時值班(并附社區居(村)委會應急電話、信息報送員名單及應急聯絡方式)。 5.3 信息報告程序:社區居(村)委會信息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政府(街道辦)值班室(15 分鐘內)——上報鎮(街道)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上級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向“110”報警或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5.4 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性質判斷、時間、地點、傷亡、發展情況,請求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5.5信息收集:主要來源于基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村)治保主任、所屬站(點)工作人員工作時發現的動態和收集到的信息,以及人民群眾的舉報和報告。 6先期應急處置工作步驟 6.1鎮(街道)領導要在接報后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派出所、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6.2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信息,并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等。 6.3 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究臨時處置措施。 6.4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6.5設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布置警戒,劃定保護范圍等。 6.6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現場指揮部到達現場后,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助開展應急處置至事件處置完畢。 7鎮(街道)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7.1應明確鎮(街道)領導和各站(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處置職責,或按突發事件分類明確分工。 ——自然災害:指定一名領導負責。相關站(所)具體負責。 處置工作要求:(自訂) ——事故災難:指定一名領導和相關站(所)具體負責。 處置工作要求:(自訂) ——公共衛生事件:指定一名領導和相關站(所)具體負責。 處置工作要求:(自訂) ——社會安全事件:指定一名領導和相關站(所)具體負責。處置工作要求:(自訂) 注:此部分應包括預防、預警、預報、現場處置等工作職責。 8 應急保障工作 主要包括: 8.1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儲備(包括應急通信、應急車輛等,應有具體項目和數量)。 8.2組建當地先期處置隊伍(可依托公安派出所、民兵聯防隊、森林消防隊、城管隊伍等)。 8.3 組建社區居(村)委會志愿者隊伍。 8.4 緊急避難所(農村可選擇在當地中小學校、農村空地、鄉鎮辦公地點等;城區可依托公園、廣場、人防工程等)。 8.5提供后勤生活保障等。 9 善后處理工作 9.1迅速恢復當地生產生活秩序。 9.2 做好死傷者善后處理及家屬撫恤。 9.3協助上級部門做好救災賑災工作。 10培訓與演練 明確開展應急培訓與演練的計劃、方式和要求。 11責任與獎懲 明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處置中表現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在應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應急處置義務或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等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當事人和責任領導的責任。 同時附: 1、鎮(街道)黨政領導通訊錄(略) 2、社區居(村)委會信息報送員通訊錄(略) 3、應急設備、裝備儲備及緊急避難場所分布圖(略) 4、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略) 社區居(村)委會應急預案基本框架和要素 (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刪或修改,有特殊地理位置和專業性要求的村居可根據需要制定單項應急預案) 1指導思想(自訂) 2編制依據 可寫明依據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3 組織保障 3.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社區居(村)支部書記或社區居(村)委會主任 成員:社區居(村)委會全體成員 明確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并分工責任到人。 3.2 應急值班室 有條件的社區居(村)委會在辦公地點設立應急值班室,辦公電話同時作為應急值班電話,號碼向群眾公布。應急行動時,應急值班室安排專人值班,確保上通下達。 3.3 信息接報員 每個社區居(村)委會至少指定 1 人為信息員,負責接報群眾上報的突發事件信息和向上級及時報送信息。現階段信息接報員原則上由社區居(村)支部書記或社區居(村)委會主任兼任,聯系電話對外公布,并保持通信聯絡暢通。 4應急隊伍保障 4.1應急自救分隊 以民兵聯防隊為基礎,建立應急分隊,指定具體負責人。 4.2 社區居(村)委會志愿者隊伍 由社區居(村)委會負責組織。 5突發事件的預防與群眾自救 5.1突發事件包括:水旱、洪澇、冰雹、雪災、地震、山洪、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動物疫情、森林火災、房屋倒塌、礦難、海難、火災、交通事故、環境事件、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群體性事件、恐怖襲擊事件、村鄰糾紛、水利設施糾紛、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串聯集體上訪等前兆信息。 5.2各社區居(村)委會通過廣播、墻報等宣傳陣地,向居民宣傳防災救災等應急知識,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事件信息報告 6.1社區居(村)委會居民有舉報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報告突發事件發生信息的權利和義務。 6.2 發生突發事件后,現場目擊者應在第一時間向社區居(村)委會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緊急時向“110”報警。 6.3社區居(村)委會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在接報 15分鐘內向鄉鎮(街道)應急值班室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緊急時向“110”報警。 6.4報告內容:事件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或損失、請求事項等。 7處置工作分工 由于平原和山區自然地理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方面存在差異,突發事件類別不盡相同,各社區居(村)委會根據實際,針對本地最有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作為應急預案的處置內容,落實應急處置工作措施和責任。具體職責自訂。 8 處置工作流程 8.1到達現場 突發事件發生后,社區居(村)支部書記或社區居(村)委會主任立即趕到現場,迅速進行先期緊急處置。 8.2快速報告 向上級報告或向“110”報警,請求現場救援。 8.3投入先期救援 8.3.1救援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先救傷員,后救物資,避免更多人員傷亡。 8.3.2量力而行:在現場應急資源不足或高危狀態下,注意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等待上級專業隊伍現場增援。 8.3.3疏散轉移現場人員:及時疏散轉移現場人員至安全地帶或應急避難場所。 8.3.4控制現場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8.4協助上級處置。 8.4.1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鎮(街道)領導和相關部門應急隊伍共同開展先期處置。 8.4.2為上級現場指揮部提供指揮辦公場所,為相關部門應急隊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各社區居(村)委會可根據實際或平時應急處置工作經驗,自行補充制訂。 9 應急保障工作 9.1應急物資儲備 9.1.1各社區居(村)委會,特別是事故頻發的社區居(村)委會,應根據實際,儲備一定應急物資,如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災等必需的應急物資。 9.1.2有條件的應為應急分隊配置必要設備。 9.1.3應急物資和場所的征用、借用。對單位和個人的汽車、農用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或場所,在上級救援隊伍未到達現場時,可依法臨時征用,用于現場急送傷病員或現場應急處置。若有損壞,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9.2應急避難場所 9.2.1社區居(村)委會轄區內各類學校應為社區居(村)委會抗災救災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9.2.2選擇附近的公園、廣場等開闊地作為避難場地。 9.2.3對企業空置廠房或其他房屋可臨時征用使用。 10災后恢復重建和善后處置 10.1負責災后恢復與重建,社區居(村)委會應根據實際和抗災救災經驗自訂具體措施,迅速組織居民進行災后自救,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10.2 負責做好死傷者善后處理和家屬撫恤工作。 10.3 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10.4 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賑災工作。 10.5協助居民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申請臨時征用物資的補助事項。 10.6 及時統計上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11培訓與演練(自訂) 12 責任與獎懲(自訂) 企業應急預案基本框架和要素 (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刪或修改) 1總則 簡要明確編制目的、依據以及應急工作原則。 2企業危險性分析 闡述本單位危險源分布及風險分析情況,包括主要危險物質種類、數量及特性,危險源的數量及分布,重要保護目標的劃分與分布情況等。必要時,可附登記表或分布圖。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明確應急組織組成單位和人員,公開通訊聯絡方式。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確定企業法人代表為應急救援第一責任人。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設置相應應急救援小組,并明確各小組工作任務及職責。 4預防預警與信息報告 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及采取的預防措施;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與方式;設立 24 小時應急值守電話,明確事故信息接報程序;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報告信息的流程與時限。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以及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 5 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能力,可將事故分為不同等級,按分級負責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5.2 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及協助處置等響應程序。 5.3應急結束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現場應急結束。 6 后期處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后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等內容。 7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應急工作責任單位及人員的通訊聯絡方式,并提供備用方案。 7.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7.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救援需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7.4 經費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及時到位。 7.5其它保障 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治安、技術、醫療、后勤保障等)。 8培訓與演練 明確開展應急培訓與演練的計劃、方式和要求等。 9責任與獎懲 明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10附則 明確本預案管理有關內容,包括備案、維護和更新、制定與解釋、實施時間等。 學校應急預案基本框架和要素 (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刪或修改) 1總則 簡要明確編制目的、依據及應急工作原則。 2 指揮機構及職責 明確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設置相應應急救援小組,并明確各小組工作任務及職責。 3適用范圍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本預案適用范圍。一般應包括火災、地震、食物中毒、大型集會、校園交通事故、疫情、擁擠踩踏、考試泄密、網絡安全以及后勤供水、電、氣、熱等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等突發事件。 4危險分析 學校所面臨的潛在危險及后果預測。包括:危險源的數量及分布;潛在事故、災害類型、影響區域及后果;重要保護目標的劃分與分布等。 以上內容可以危險源登記表、事故災害影響范圍預測圖、重要防護目標一覽表或分布圖等形式列出。 5信息報告 5.1信息報告與通知 設立 24 小時應急值守電話,明確事故信息接報程序。 5.2信息上報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報告信息流程和時限。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種類以及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 6應急處置程序 6.1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等級。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6.2 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及協助處置等響應程序。 6.3 應急結束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 7后期處置 主要包括學校秩序恢復、善后賠償、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修訂等內容。 8 培訓與演練 明確開展應急培訓與演練的計劃、方式和要求。 9責任與獎懲 明確規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10 附則 明確本應急預案管理的有關內容,包括備案、維護和更新、制定與解釋、實施時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