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8]168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意見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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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按照無錫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社區建設的若干意見》(錫政發[2008]157號)的要求,為全面落實《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城鎮社區建設的意見》(宜發[2006]80號)精神,推進全市社區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改革和創新,借鑒周邊地區社區管理的成功經驗和先進理念,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城鎮社區中設立社區事務工作站。現就社區事務工作站的設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設立社區事務工作站的目的 設立社區事務工作站,實行“議行(居站)分設”,目的是要整合社區內的組織、功能和資源,把不屬于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的行政性工作分離出來,切實理順社區承接行政事務與開展自治事務的相互關系,理順政府依法行政與社區居委會依法自治的關系,使社區居委會更好地集中精力抓好社區自治管理,形成行政管理、民主自治、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社區工作運行機制,實現社區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同時,通過建立一支社區工作者隊伍,有效開展社區行政管理和服務工作,保證社區居民的訴求有專人管,政府的工作有專人做。通過探索新型社區的運作模式,創新社區管理體制,推進社區居民自治,拓展社區服務領域,完善社區各項功能,不斷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二、社區事務工作站的性質 社區事務工作站是社區在政府職能轉變過程中產生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工作要求,上為政府分憂,下為居民群眾辦事服務的新型社會組織,其性質是由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辦,當地政府資助,承擔政府下移到社區的有關管理服務職能,面向社區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三、社區事務工作站的職責 1、社區安全:開展社區消防及安全生產工作;協助社區民警維護社區治安;協助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處理各種違法行為;參與群防群治,配合、落實維穩及綜治工作。 2、社區法制: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咨詢和法律進社區、法律援助等活動;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化解矛盾;協助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等。 3、社區衛生:開展社區健康教育普及工作,配合衛生部門開展社區健康服務、衛生防疫、疾病普查普治、社區醫療救助等工作。 4、社區人口和計生:協助管理社區內出租屋和流動人口;采集社區人口信息;為社區居民提供計劃生育方面的服務;配合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做好經常性管理工作,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 5、社區社會保障和社會事務管理:協助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老齡、殘聯等部門,做好社區低保對象、老年人、殘疾人、離退休人員、優撫對象、失業人員等群體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6、社區文化: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開展各種宣傳活動,辦好社區宣傳欄;組織科學普及、國防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組建社區文體隊伍,開展文體和讀書活動等,創建文明社區。 7、社區環境衛生和環境保護:做好社區綠化、美化、凈化工作;協助做好犬類管理工作;協助環境保護部門對社區內環保事務進行監督管理和協調等。 8、社區便民利民服務:做好養老機構、老年活動室、托幼服務、社區衛生服務、社區物業服務、社區志愿者服務以及轄區內各類社會組織的協調管理、社區服務信息網絡協調管理。 9、協助配合工作:協助上級黨組織和社區黨(總)支部開展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總)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支持、配合社區居委會和社區居民依法自治,協助社區居委會處理各項居民公共事務。做好社區公益性資產管理工作。 10、承辦鎮政府、街道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社區事務工作站的設立程序 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所在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同意,報市民政局參照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進行登記。登記時需提交登記申請書、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意見、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驗資報告、擬任工作站站長的基本情況及身份證明和社區事務工作站章程。 五、社區事務工作站的人員配備 1、人員設置。社區事務工作站人員的配備,實行與社區黨組織專職人員、社區居委會成員的配備通盤考慮、有機結合,三者總數按“不低于每200戶配1名”的標準配備。每個社區居委會原則上留30%左右的有社區工作經驗、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同志,專門從事社區黨建和居民自治工作(在下一屆社區居委會換屆時,社區居委會成員配備將據此作相應的調整)。社區事務工作站設站長1名(原則上由社區黨組織書記或社區居委會主任兼任,負責主持社區事務工作站的全面工作);專職副站長1名;工作人員若干名,并實行一人多崗、一崗多責。 2、人員聘用。(1)考慮與目前社居委成員法定換屆選舉的結果相銜接,社區事務工作站人員主要從社區居委會成員和社區各類協管員中聘用,聘用人員的基本條件為:年齡在45周歲左右;文化程度一般在大專以上;會使用計算機。聘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本屆社區居委會成員的任期(聘用期屆滿,符合聘用條件的可以續聘)。(2)缺額人員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為: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一般具有本科學歷;計算機應用達到國家(省)二級水平;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或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優先。今后,社區事務工作站人員均按上述招聘條件(續聘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由各鎮、街道組織向社會公開招聘,根據崗位要求及考試、考核結果確定工作站工作人員名單并簽訂聘用合同,由鎮、街道統一調配使用。站長、副站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名單,由鎮、街道報市民政局備案。 六、社區事務工作站的經費管理 社區事務工作站經費的主要來源:一是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城鎮社區建設的意見》(宜發[2006]80號)文件中規定的下撥經費;二是通過開展社區共駐共建活動得到的社會資助;三是在完成上級政府部門下派社區工作任務時按“費隨事轉”原則撥付的相應經費;四是盤活存量資產實現的社區服務創收等。與此同時,各鎮、街道要給予社區事務工作站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正常運作。 社區事務工作站經費的主要支出:主要是社區工作站相關人員的人頭經費;社區工作站日常辦公及活動經費;社區工作站人員的培訓等其他費用。 社區事務工作站的財務管理:社區事務工作站設立獨立核算的財務帳戶,按照財會制度對工作站經費收支等實行規范管理,做到有預算、有計劃,專款專用,專人負責。 七、社區事務工作站的管理 社區事務工作站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接受市相關職能部門及鎮、街道的業務指導、日常監督和年度考核。社區事務工作站開展工作、提供服務的業績和質量,接受社區居委會和居民群眾的評議監督。社區事務工作站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績效考核等制度,不斷提升規范運作水平和為民服務的能力。社區事務工作站不得從事任何經營性活動,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社區事務工作站不收取任何費用。 八、社區事務工作站的建站要求 設立社區事務工作站是加強黨和政府在基層社區的執行力,提高行政與服務效率,探索新型社區管理體制,擴大基層民主,完善居民自治,深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的新舉措。各鎮、街道要加強對社區事務工作站建設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廣泛宣傳,精心部署,積極探索,穩妥推進,創出一條具有我市特色的社區事務工作站建設新路子。 1、目標明確到位。2008年將先在宜城街道進行試點,2009年在做好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在全市具備條件的社區內有序推開。 2、站牌掛設到位。社區事務工作站統一命名為“宜興市XX街道(鎮)XX社區事務工作站”,并按統一格式掛牌。 3、場所落實到位。社區事務工作站的辦公場所在社區事務受理大廳。 4、人員配備到位。按照人員配備標準配備工作站人員,并預留若干職數,以利今后通過社會招聘充實高素質的工作人員。 5、職責分工到位。明確社區事務工作站職責、社區事務工作站站長職責、社區事務工作站工作人員職責以及工作站人員分工,工作臺設置標明服務內容的臺牌。 6、制度健全到位。切實完善工作站有關服務、管理、考核等方面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墻,并嚴格按制度辦事,不斷推進社區工作站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