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8]164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十一”黃金周即將來臨,為切實加強安全管理,防范各類事故發生,繼續保持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一次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這次大檢查的時間為 2008年9月22日至9月26日。 2、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各鎮、園區、街道和各部門要督促企業(單位)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須在9月28日前完成。 二、檢查范圍和方式 1、檢查范圍:全市各類企業以及與安全生產工作有關的單位、場所。 2、檢查方式:各企業(單位)組織全面自查;各鎮、園區、街道和各部門組織對安全生產重點企業(單位)進行抽查;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十一”黃金周安全生產重點行業和領域組織專項檢查;市領導分片帶隊組織督查。 三、檢查重點 全面動員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同時突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監察;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回頭看”,切實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嚴格控制一般事故發生。 一是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監管。要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執法力度,強化對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導,對整改不到位或拒絕整改的,該停業整頓的,要堅決責令停業整頓。商場、市場、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要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部位存放貨架、雜物,按消防技術規范要求設置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要嚴格控制商場、超市舉行大型展銷促銷以及有關部門舉行的群眾性大型活動,未經批準擅自舉辦的,一經發現核實,對舉辦單位給予嚴厲處罰。車站、商場、影劇院、賓館飯店等重要場所,要組織力量開展對電氣設備、人員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安全通道指示標志和應急措施的檢查,消除事故隱患。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動的方案審批和安全保衛工作,妥善制訂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處置各種復雜情況的準備工作。 二是公安、交通等部門要加強交通安全監管。要督促運輸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進一步加大對運輸企業、車輛、駕駛人、道路等各個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對違章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違規載客和超速、超載、越限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查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結合對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等違法載人的專項治理,嚴密組織、周密部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要加強對運輸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車輛的管理,嚴格審查審批手續、運輸資質,對達不到安全標準要求的,堅決暫扣營運證照,限期整改。要加強對危險路段和危險橋梁的巡查監控,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是旅游、質監等部門要加強對旅游景點、公園及各類游樂場所的安全監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加強對汽車、游船、渡船、纜車、索道等游客運載工具及大型游樂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逐一核準,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要采取多種形式,向游客宣傳安全知識,使廣大游客了解安全注意事項,防止發生各類旅游安全事故。 四是安監等部門要加強對非煤礦山和冶金鑄造企業的安全監管。要嚴密防范非煤礦山坍塌、墜落等事故,在強化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部署礦山企業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的基礎上,全市礦山企業“十一”黃金周期間一律停止生產活動;節后復工必須通過檢查驗收,并征得市安監局同意,方可組織生產。要切實加強冶金鑄造等工業企業起重、吊運、冶煉、鑄造等設備設施的維護檢修,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一律責令暫時停產整頓。 五是建設等部門要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力度。要加強建筑工地災害防御工作,把預防深基坑坍塌、建筑邊坡垮塌、圍墻倒塌等作為監控重點。要加強對施工工棚、臨時宿舍等安全檢查,認真做好建筑工地食堂、宿舍等場所環境衛生工作,嚴防中毒、火災等事故發生。要加強對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嚴防觸電事故發生。 六是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生產、包裝、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各環節的安全監管。要針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環節,對生產、使用、經營、儲存、運輸易制毒、易制爆和劇毒化學品企業各項安全保衛措施進行再檢查、再落實,查盲區,找漏洞,督促有關單位進行自查自糾,主動整改。嚴格易制毒、易制爆和劇毒化學品購買審批制度,凡購買易制毒、易制爆和劇毒化學品的,應嚴格執行購買實名登記和公安部門審批制度。公安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有關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嚴禁私自向不符合要求的單位或個人出售易制毒、易制爆和劇毒化學品,嚴禁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易制毒化學品許可備案證明的企業購買易制毒、易制爆和劇毒化學品。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安全監管,公安、交通、海事、安監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大道路和水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證照和人員資質證件審查制度,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制度。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加強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和劇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門衛值班、來訪人員接待登記和身份查驗等制度,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廠區,嚴禁攜帶火種、手機等危險物品進入廠區。要加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崗位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安全保衛的重點部位要設置監控報警系統。 七是教育部門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要結合當地實際,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通過學科滲透、專題教育、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和班團隊會、專題講座、墻報、板報和演練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要定期開展中小學校長和教師交通安全管理培訓,不斷提高中小學校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教育學生安全用電、用火,嚴防擁堵、踩踏、火災等事故。特別要督促學校健全組織學生集體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凡學校組織開展的學生集體出行活動,必須實行審批制度。出行前要開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制訂詳細應急預案,安排專門管理人員跟車,選擇安全路線,并從嚴審查承運企業、車輛、駕駛人的資質,嚴禁租用無證無照的社會車輛,確保師生集體出行安全。市公安機關要按照公安部總體部署,超前謀劃,精心組織好9、10月份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四、工作要求 1、落實組織領導。各鎮、園區、街道和各部門以及廣大企業(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工作方針,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扎實抓緊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要根據全市的統一安排,迅速成立各級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和工作小組,抽調人力、周密安排。檢查過程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組織帶隊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確保檢查取得成效。 2、落實主體責任。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要繼續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立即部署組織全面開展“國慶”節前安全生產自查自改;各鎮、園區、街道和市企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所屬企業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并對各自所屬的安全生產重點企業及重點安全生產部位開展重點抽查;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危化、礦山、交通、建筑、燃氣、旅游、公眾聚集場所、特種設備等安全生產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檢查。 3、落實隱患整改。本次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原則上必須在節前整改到位,企業單位必須認真組織整改工作。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必須切實落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對不能整改到位又無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須停止使用設備設施或者停止生產(施工)。要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完善應急預案,加強預案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并組織開展救援工作。 4、落實跟蹤管理。各鎮、園區、街道和各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情況和隱患整改的情況都必須形成書面材料,隨同“第三季度履職報告”上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對上級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企業還必須將整改情況上報檢查單位。各鎮、園區、街道和各部門(單位)對未整改到位的隱患要重點建立跟蹤臺帳,確保安全防范措施或停用停產措施的落實;對企業未按規定要求落實的,要上報職能部門進行隱患整改督辦。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5、落實輿論監督。各鎮、園區、街道和市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鼓勵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力度,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工作舉措的學習宣傳,引導全社會關注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6、落實值班制度。“十一”黃金周期間,各鎮、園區、街道和各部門(單位)要堅持值班巡查制度和重大事件報告制度,進一步強化防范措施。特別是重點區域和關鍵部位要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并堅持領導帶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專報制度,及時發現和處理各類問題和突發事件,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附:1、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匯總表(略) 2、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檢查分工分組表(略) 3、市領導分片安全生產督查安排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