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8]108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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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防汛應急預案實施細則》、《宜興市抗御臺風應急預案實施細則》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宜興市防汛應急預案實施細則 (2008年6月) 一、領導機構 總指揮:王中蘇 副總指揮:周中平、黃繁、徐球 成員單位:市府辦、人武部、宣傳部、監察局、發改局、經貿局、建設局、財政局、安監局、城管執法局、交通局、電信局、公安局、廣電局、農林局、國土局、環保局、民政局、衛生局、糧食局、氣象局、水利農機局、水務辦、供電公司、中石化公司。 農村防汛和城區防汛實行一體化管理,具體工作分別由周中平負責。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利農機局,由徐球任辦公室主任,謝伯軍、許忠根、徐文元任辦公室副主任。城區防汛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由金新華任辦公室主任,儲鑫、程駿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汛情報告 1、氣象部門加強對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市政府應急辦、市防辦及有關市防指領導。水利部門加強對汛情的監測,相關情況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和市防辦報告。市應急辦及時將汛情報市領導,供市領導決策。(市應急辦值班電話:87986111、87986222,市防辦值班電話:87932317) 2、市應急辦、防辦按照市領導要求,及時將汛情向市防指各成員單位、各鎮(園區、街道)通報,并提出相關工作要求。 三、信息發布 有 關防汛抗災、受災及災后處置情況的對外發布,由市委宣傳部統一扎口。信息發布前須由市防辦核實,并經市領導同意。 四、應急措施 (一)四級響應 響應條件:①西氿水位4.2-4.5米;②太湖大浦口水位3.8-4.2米,③橫山水庫水位34-35米(主汛期),出現上述三種情況之一時,采取下列應急措施: (1)市防指總指揮或委托副總指揮主持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安排應對工作。定片、定圩、定庫市領導深入基層檢查督促各地防汛工作。 (2)市防辦加強值班,做好重點工程調度,發布《汛情簡報》,定片檢查指導基層防汛工作,并將檢查情況報市政府及防指成員單位。 (3)西氿水位達到4.2米時,各鎮(園區、街道)加強對閘、站、堤、涵等工程的巡查,巡查間隔時間不大于4小時,一旦發生險情,由屬地防指立即組織搶險,并徹底清除行洪河道中的阻水障礙。市防指下達機動船只限速行駛的命令,實施范圍為南溪河、北溪河、西溪河、鐘張運河、孟津河、橫塘河、蠡河等主要航道,具體由交通運輸部門落實。 (4)圩區由相關鎮(街道)按照各圩防汛預案進行調度,山區庫塘由相關鎮(街道)按照核定汛限水位進行控制,橫山水庫水情調度按橫山水庫防汛預案執行。 (二)三級響應 響應條件:①西氿水位4.5-5.0米;②太湖大浦口水位4.2-4.8米;③橫山水庫水位35-36米(主汛期),出現上述三種情況中任何一種時,采取下列應急措施: (1)市防指總指揮或委托副總指揮主持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安排應對工作,并及時將情況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交通運輸部門對危及圩堤安全的航運河道實施停航。市防辦在24小時內組織人員檢查指導各地防汛工作。相關市領導、部門領導按職責分工到基層檢查指導防汛工作。 (2)市防辦加強防汛值班,密切監視汛情發展變化,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及時發布《汛情簡報》。 (3)西氿水位達4.5米時,巡查間隔時間不大于2小時。繼續做好以圩為單位的防備工作。市防指可根據航運河道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實施停航,具體由交通運輸部門實施。沒有設防的半高田圩要搶做子埝。 (4)西氿水位達4.8米時,巡查間隔時間不大于1小時。對低洼村基要搶做子埝,在湖、氿、蕩等河面開闊地段設置防風浪設施。各地對五千畝以上圩的薄弱地段加強防備,一旦出險,立即搶險。城市防洪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在市防指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城市防洪相關工作。市水利農機局加強對城區外圍防洪工程的調度;市建設局加強對城區排水管道和排澇泵站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同時落實好防汛搶險隊伍和必要的防汛物資;市城管執法局會同水利、交通、農林等部門加強城區河道的清障工作;電力、水務、通信部門加強對供電、供水、通訊線路等基礎設施的檢修維護;宜城街道、環科園、開發區、新莊街道等加強轄區居民群眾防汛抗災動員。 (5)18座山區水庫及重點塘壩按市下達的汛限水位騰庫泄洪。 (三)二級響應 響應條件:①西氿水位5-5.29米;②太湖大浦口水位4.8-5.08米;③橫山水庫水位36-37米;④庫塘出現險情;⑤太湖大堤出現險情;⑥萬畝以上圩出現險情;⑦五千畝以上圩出現重大險情。出現上述七種情況之一時,采取下列應急措施: (1)市防指總指揮主持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鎮(園區、街道)主要領導參加,安排應對工作,并及時將情況報市委主要領導及無錫市防指。市防辦組織人員檢查指導各地防汛工作。市防指宣布部分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通知交通運輸部門對有關航運河道實施停航。受災地區的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第一時間到達出險現場,組織搶險,轉移危險區群眾。相關市領導赴抗災一線慰問并指導防汛工作,機關各部門派工作組深入一線,協助做好防汛抗災工作。 (2)市防指領導坐鎮指揮,指揮部成員參與市防辦輪流值班,協助市防指領導行使協調、指揮和調度職責。各防汛職能組到崗到位,綜合組人員不少于10人,及時做好汛情的預測預報和重點工程調度,為災區緊急調撥防汛物資,及時發布《汛情簡報》,并做好災情統計和上報工作;宣傳組加強防汛抗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工程搶險組技術人員不少于12人(每片不少于2人),以水利技干為主,負責基層防汛搶險的技術指導和工程運行調度。 (3)西氿水位達到5米、并有繼續上漲趨勢時,巡查間隔時間不大于30分鐘。各圩嚴格控制水位差,排澇泵站控制排澇,漁池圩實行放水減壓,必要時對沿湖、氿、蕩非法圍筑的漁池圩實行滯洪措施,重點防備河壩、內塘外河、涵洞、風浪頂沖地段。對尚未改造的外圍防洪閘實施加撐措施。做好安全轉移和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由市防指下達命令,有關鎮(園區、街道)防指組織實施。 當西氿水位達5.2米時,巡查間隔時間不大于15分鐘,重點地區應視情縮短。全力確保五千畝以上圩不破圩。薄弱地段全線加固,低矮地段搶做子埝,嚴格控制水位差,實行放水減壓。未改造的外圍防洪閘實施加撐,閘門低矮的要加高閘門板。 (4)庫塘水位超過各自的汛限水位時,開閘(涵)溢洪。在大壩背水坡坡腳搶做反濾體和導滲溝,重點防備軍民、馬湖岕、黃墅、東嶺、響山紅、金家、陸平等大壩曾經有過滲漏的水庫。當庫塘水位繼續上漲有漫頂危險時,一方面搶做壩頂子埝,另一方面打開非常溢洪道泄洪或搶做臨時非常溢洪道,同時在壩頂和背水坡鋪設彩條布,防止水流漫壩時直接接觸壩體。 (5)發生險情時,屬地搶險隊30分鐘內到達現場。需支援時,由屬地防指向市防指申請,市防指向各防汛搶險應急隊發出指令,各級防汛搶險應急隊伍接到命令后,一般情況半小時內到達現場,偏僻地段1小時內到達。根據防汛搶險的需要,各防汛指揮部有權在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等社會一切力量。 (6)當汛情緊張、險情嚴峻,有可能發生庫塘潰壩,圩區破圩等重大險情時,及時組織下游群眾安全轉移。各圩、庫塘的安全轉移方案按各自的防汛預案執行,由所在地防指下達指令,五千畝以上圩、小型水庫安全轉移由所在地防指報告,市防指批準。橫山水庫安全轉移由市防指下達指令。安全轉移及救災的具體工作由市防指救災安置組負責。 (7)廣電局配備移動廣播車輛3輛,迅速播發安全轉移等指令;人武部及時與武警部隊聯系,幫助做好轉移和救災工作,同時組織好全市的救災隊伍;公安局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確保社會穩定;財政局負責搶險救災經費的調撥安排;電信局保障通信設施的安全,確保防汛抗災各項政令及時準確傳遞;供電公司及時解決抗災電力、配變電設施的調度安排,負責緊急情況下臨時應急線路的架設,及時搶修搶險供電線路故障;交通局負責落實轉移車輛,汛情緊張時備用大中型客車不少于40輛,船只20艘;民政局負責安置災民生活,落實救災物品來源和發放;衛生局做好災區的防疫衛生和人身救護工作,落實好防疫消毒的人員、消毒劑和器械,準備應急救護車輛5輛;經貿局負責市屬工礦企業的防汛抗災工作;安監局負責做好防汛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國土局負責汛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防和防治;環保局負責水質監測,做好污染源的調查與處理;水務辦負責供水、污水處理設施的管護,確保供水正常;石油公司負責防汛抗災油料貨源的組織、調撥、貯存和供應;農林局做好災區的恢復生產,落實好種苗等,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8)當城區低洼居民小區受澇時,市水利農機局在做好城市防洪工程調度的同時,切實加強對城市防洪工作的業務指導;市建設局及時安排足夠的動力和人力開展居民小區排澇工作;市城管執法局全力協助建設局做好城市居民小區的防洪排澇工作;宜城街道積極發動群眾會同建設局、城管執法局開展抗災自救;環科園、開發區、新莊街道全力做好轄區范圍內的防洪排澇工作;交通、供電、水務辦、電信等有關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市防指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城市防洪工作。 (四)一級響應 響應條件:①西氿水位高于5.29米;②太湖大浦口水位高于5.08米;③橫山水庫水位高于37米;④水庫出現重大險情,塘壩出現垮壩;⑤太湖大堤出現重大險情;⑥萬畝以上圩出現重大險情;⑦五千畝以下圩出現破圩。出現上述七種情況之一時,采取下列應急措施: (1)市防指總指揮主持會議,市級機關各部門、各鎮(園區、街道)主要領導參加,緊急部署防汛工作,并將情況及時報市委主要領導和無錫市防指。派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市防指宣布全市進入緊急防汛期,通知交通運輸部門對所有航運河道實施停航。相關市領導、機關各部門、受災地區的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按照各自職責到崗到位。 (2)市防指領導坐鎮指揮,指揮部成員參與市防辦輪流值班;防汛綜合組人員不少于12人,工程搶險組技術人員不少于18人(每片不少于3人),宣傳組加強防汛抗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西氿水位超過5.29米時,全力確保萬畝以上圩不破圩,太湖大堤不決口。薄弱地段全線加固,低矮地段搶做子埝,進一步減小水位差,實行內外河水位同幅度上漲。 (4)庫塘調度、工程搶險、安全轉移、城市防洪,以及市防指各成員單位響應行動按照二級應急響應措施執行。市防指非成員單位全面動員,投入抗災。 五、災情統計及災后重建 1、市防辦、民政局做好災情統計工作,制定實施災后救助安置計劃。 2、各鎮(園區、街道)及有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加緊開展災后重建工作。 宜興市抗御臺風應急預案實施細則 (2008年6月) 一、領導機構 總指揮:王中蘇 副總指揮:周中平、黃繁、徐球 成員單位:市府辦、人武部、宣傳部、監察局、發改局、經貿局、建設局、財政局、安監局、城管執法局、交通局、電信局、公安局、廣電局、農林局、國土局、環保局、民政局、衛生局、糧食局、氣象局、水利農機局、水務辦、供電公司、中石化公司。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利農機局,徐球任辦公室主任。 二、臺風報告 1、氣象部門加強對臺風的監測,按照臺風危害程度,及時發布臺風影響程度預警信號,滾動預報其移動路徑、發展趨勢以及可能對我市產生的影響,相關情況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和市防辦報告。市應急辦及時將臺風信息報市領導,供市領導決策。(市應急辦值班電話:87986111、87986222,市防辦值班電話:87932317) 2、市應急辦、防辦按照市領導要求,及時將臺風信息向市防指各成員單位、各鎮(園區、街道)通報,并提出相關工作要求。 三、信息發布 有關防臺抗臺、受災及災后處置情況的對外發布,由市委宣傳部統一扎口。信息發布前須由市防辦核實,并經市領導同意。 四、應急措施 (一)強臺風過境前 1、市防指召開成員單位會議,部署防臺工作,必要時指揮部全體成員集中辦公、輪流值班。農村防臺工作由周中平同志具體負責。 2、根據市氣象部門預測情況,市防指及時向各成員單位、各鎮(園區、街道)發布防御臺風通知,明確應對措施,要求立即落實全天候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市各新聞媒體告知廣大群眾注意防御臺風。 3、交通局、農林局會同相關鎮(園區、街道)分別通知所有在外運輸船只和漁船回港避風,水面人員全部上岸。交通局組織好卡車、客車等應急運輸車輛,保障人員和抗災物資運輸需要,同時,調遣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機械,做好隨時投入抗災的準備。 4、城管執法局會同供電公司等部門適時切斷霓虹燈招牌及危險的室外電源,加固或拆除戶外廣告牌,勸散露天集體活動。 5、建設局通知所有建筑工地停工,降低塔吊高度,加固安全網,撤離人員。 6、教育局根據臺風強度,通知相關學校停課。各鎮(園區、街道)視情要求有關單位停業。 7、水利局加強對水利工程的調度,預降河、湖、庫、圩水位。各鎮(園區、街道)加強對水利工程的巡查防守,并及時清除河、湖、庫、澗內的阻水障礙。 8、國土局會同當地政府,組織撤離可能發生地質災害部位的周邊群眾。 9、建設局、城管執法局加強危險房屋、市政公用設施、建筑工地、戶外廣告、高大樹木及高空構筑物等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0、電力、水務、通信部門加強對供電、供水、通訊線路等基礎設施的檢修維護,并做好架設臨時管線的準備。 11、公安局成立應急搶險隊伍,隨時聽從指揮部調遣。同時,組織警力,做好保護撤離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準備。 12、監察局對各鎮(園區、街道)、市防指各成員單位抗臺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二)強臺風過境時 1、市領導按照定片、定圩(庫)分工,趕赴一線協調指揮防臺工作。 2、有關新聞媒體向民眾告知臺風實時消息及防臺注意事項。 3、各地、各有關單位再次對危險區域和部位進行檢查,重點要確保人員撤離到位。 4、供電、水務、電信、廣電等部門及時搶修受損的重要基礎設施。 5、衛生局落實好車輛等救護設施,組織開展傷員緊急救治。 (三)強臺風過境后 1、市防辦、民政局做好災情統計工作,制定實施災后救助安置計劃。 2、各鎮(園區、街道)及有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加緊開展災后重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