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8]97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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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我市在經濟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基本建設投資快速增長,各項建設任務十分繁重的情況下,認真貫徹國家、省和無錫市有關文件精神,不斷加大工程建設專項治理和建筑市場秩序整頓力度,不斷強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各級依法建設的意識明顯增強,施工許可辦證率逐年增長,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水平平穩提高,建筑市場秩序日趨規范有序。但與此同時,我們還要看到,全市建設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還存在諸多不足和問題,特別是在村鎮、開發區、工業集中區范圍內違法違規建設情況較為嚴重,市場形勢仍十分嚴峻。為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依法建設,落實施工許可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是法定制度,對于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嚴格工程建設程序、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根據相關規定,凡符合我市辦理施工許可條件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裝飾裝修工程,必須辦理施工許可證方能開工建設。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和公開曝光;市房產部門要嚴格按照《房屋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書。與此同時,市有關部門還要通過資質核查、市場準入、建造師和監理工程師注冊等綜合手段,進一步加大對施工、監理單位的管理力度,切實規范建筑市場行為,維護建設法定制度的嚴肅性。 二、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工作責任 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監管職責,按“條塊結合”的原則,會同各鎮、園區、街道做好違法違規工程整治工作。市發改、經貿等部門負責對未取得立項審批的項目進行監督和查處;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未取得用地審批的項目進行監督和查處;市規劃局、城管執法局根據職能分工,負責對不符合規劃許可要求的項目進行監督和查處;市建設局負責對未辦理招投標、施工圖審查、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施工許可手續的項目進行監督和查處。與此同時,為進一步加強對村鎮、開發區、工業集中區范圍內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下階段,市政府將把違法違規工程建設情況和各鎮、園區、街道年度目標考核相掛鉤,強化目標管理,落實工作責任。對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和有關責任人,將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查處。 三、強化依法行政,落實整改時限 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高度認識加強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領導重視,工作有效,查處有力,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對前階段市場大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工程情況,各責任單位必須確保在2008年7月1日前辦結相關法定建設手續,并依法接受相關行政處罰;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或企業,將依法從嚴處罰。 四、加大監管力度,促進市場有序 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建筑市場的巡查和執法檢查力度,建立聯動機制,采取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重點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市場巡查與執法督查相結合的方式,按月上報市場動態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工作進程,發現問題及時和各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對建筑市場的有效綜合監管合力,進一步推動我市建筑市場的規范有序發展。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