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08]2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全市交通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今年我市將實施宜廣線歸徑至張渚收費站段、104國道潘家壩至歸徑改線段、文莊路東延至瀆邊線段等14個項目的市重點公路建設。市重點公路建設項目是指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的、由市交通局組織實施的公路建設項目,分干線公路(國省干線及文莊路、慶源大道東延段)、非干線公路(市道、旅游公路及其他道路)。為加快市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進一步明確前期工作政策,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要求,確保圓滿完成今年全市重點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各項目標,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基本情況:市重點公路建設項目共14個計159公里,其中續建工程3個54.2公里,新開工項目11個104.8公里,新開工項目中干線公路56.9公里,市道、旅游公路及其他道路47.9公里。年內累計完成工程總投資11.6億元。 2、工程前期工作基本情況:新開工項目需征用土地2785畝,其中干線公路征地2090畝,其他公路征地695畝;需拆遷房屋16.1萬平方米,其中公路路基范圍內拆遷8.6萬平方米,綠化拆遷7.5萬平方米;需遷移各類線桿2110根,其中高壓線桿164根,低壓線桿516根,各類通訊線桿1246根,路燈174只,變壓器10只;共需填筑路基土方331萬立方。 二、工程前期工作政策意見 1、關于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包括道路紅線工程用地、公路綠化用地、工程和綠化拆遷安置用地。 (1)道路紅線工程用地實施征用。征地對下補償及手續由屬地鎮(園區、街道)負責。干線公路(不含宜廣線)征地市補3萬元/畝,對下補償不足部分由鎮(園區、街道)負擔,開發區市不作補貼。非干線公路征地對下補償由鎮(園區、街道)負擔,市不作補貼。對上報批手續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報批規費由市財政支付。 (2)公路綠化用地實施流轉。由屬地鎮(園區、街道)按規劃綠線要求負責辦理流轉手續,干線公路市補400元/畝·年。干線公路綠化建設涉及拆遷的房屋、企業等各類土地由鎮(園區、街道)對下補償,市補3萬元/畝,開發區市不作補貼。非干線公路綠化流轉費用由鎮(園區、街道)負擔,市不作補貼。 (3)從解決用地指標角度出發,工程和綠化建設涉及的拆遷安置用地的用地手續隨道路建設用地指標一并上報,由市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對上報批,所需規費由屬地鎮(園區、街道)負責,市不作補貼。 2、關于房屋拆遷 (1)工程、綠化建設涉及的房屋拆遷由屬地鎮(園區、街道)按規劃紅線和綠線的要求負責實施。干線公路市補400元/平方米,不足部分由鎮(園區、街道)負擔。市補面積按房屋權證面積或有效審批手續確定的面積計算,其他建筑市不作補貼。開發區和非干線公路建設涉及的房屋拆遷費用由鎮(園區、街道)負擔,市不作補貼。 (2)對干線公路工程、綠化建設涉及的企業房屋拆遷,市補400元/平方米,不足部分及搬遷等各項費用均由屬地鎮(園區、街道)負擔。開發區和非干線公路建設涉及的企業拆遷各項費用由鎮(園區、街道)負擔,市不作補貼。 (3)其他附屬設施和零星地面附著物均由屬地鎮(園區、街道)負責拆遷和補償,市不作補貼。 3、關于土源土方 按照“鎮自為戰、屬地負責”的原則實施土方工程,由屬地鎮(園區、街道)負責轄區內相應路段的工程土方。鎮(園區、街道)按照確定的取土點按時完成工程土方任務。對工程土方,市補7元/立方的土源費和土方費。對綠化土方,市補2元/立方的土源費。 4、關于管線遷移 對工程建設涉及的電力、通信、天然氣、自來水等所有管線遷移由相應產權部門或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市不作補貼;水利設施復建工作由屬地鎮(園區、街道)負責,市不作補貼。 5、關于資金撥付 (1)市補資金由市財政局負責籌措,鎮(園區、街道)負擔資金由鎮(園區、街道)落實。 (2)干線公路征地市補資金分三年支付,08年付1萬元/畝。干線公路房屋拆遷市補資金預付一半,完成拆遷并經市驗收審計后足額支付。工程土方市補資金預付三分之一,完成土方并經驗收合格后按實結算足額支付。綠化流轉市補資金待綠化實施時支付。 (3)征地面積由市國土資源局依據規劃紅線、設計圖紙核定。房屋拆遷面積由屬地鎮(園區、街道)負責測量,并由市審計局牽頭、交通局配合進行審計核實。工程土方由市交通局負責驗收確認。相關責任單位對征地面積、房屋拆遷面積及工程土方量匯總后,及時上報市干線公路指揮部。 (4)市補資金由市財政局劃撥至市干線公路指揮部,指揮部根據工作進展按規定下撥至鎮(園區、街道)。市干線公路指揮部設立資金專戶,鎮(園區、街道)??顚S茫_保資金規范使用。 三、強化工作責任落實 1、各鎮(園區、街道)要負責辦好對下征地手續,依法足額對下補償到每個農戶,依法做好房屋的拆遷、補償、安置和企業搬遷工作,對公路兩側的綠化用地要辦理好流轉手續,要及時完成轄區內路段的工程土方和水利設施的復建工作。 2、水、電、氣等管線部門要負責相應管線的遷移工作,要按規定的時序要求加快實施到位。 3、規劃、交通、國土資源、財政、審計等部門要認真履行部門職能,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鎮(園區、街道)相關工作的指導、督促,要對市補資金使用情況嚴格進行把關。 四、明確相關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清市委、市政府組織實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抓好工作推進,確保全面按時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2、強化時效,加快推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時效意識,科學安排時序進度,抓好工作組織,確保交通工程建設各項工作按時推進。其中工程建設涉及的土地征用必須確保在 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104國道潘歸段、慶源大道東延段和文莊路東延段建設涉及的工程土方要在2008年6月10日前全部完成,其余路段必須在2008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104國道潘歸段、慶源大道東延段和文莊路東延段建設涉及的房屋拆遷和管線遷移要在2008年8月30日前完成,其他道路必須確保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水利設施恢復確保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公路兩側的綠化確保在公路建成通車后3個月內完成。市對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的鎮(園區、街道)、管線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給予一定的獎勵。 3、規范操作,確保質量。各項工程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相關強制性規范和《宜興市政府投資工程類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要求,做到依法依規操作。要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特別是對工程建設涉及的招投標、重大設計變更、變更、工程款支付等重要環節,一定要堅持規范操作、公開公正。 4、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2008年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扎實推進,市專門成立宜興市干線公路建設指揮部,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常務副總指揮,市交通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市規劃、國土、發改、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及各有關鎮(園區、街道)主要領導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督促,指揮部辦公室要切實加強項目管理,組織好項目實施工作。各鎮(園區、街道)及市各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班子,按照《市交通重點工程建設任務書》的要求,切實抓好相關工作的落實。 附:《2008年公路建設時序計劃表》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8年公路建設時序計劃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