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制度 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實施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現就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申請受理。申請人向市城市管理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需現場書面提出申請,出示有效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書面申請按《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填寫,申請人對所申請信息的內容及用途須描述準確。
二、受理機構。申請人向市城市管理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由辦公室受理。受理機構受理申請件須進行初步審查,對有效申請進行登記、編號,并向申請人出具“受理回執”;對無效申請,受理機構要當面向申請人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當面退還申請件。如果申請人不接受受理機構的說明,執意要求受理的,受理機構應當予以受理。
三、預審處理。辦公室根據申請件的內容(包括指定受理點轉來的申請件),進行預審查,認為申請件屬無效申請或非本機關公開義務的,由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報局分管領導審簽即可答復辦結;如認為屬依申請范圍的,則按照“誰起草,誰審查”的原則,填寫《市城市管理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處理單》,并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件轉送有關科辦處理。
四、審查辦理。有關科辦應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意見。同意公開的,提供信息文本附《市城市管理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處理單》后,送局分管領導審核,報局領導審簽;如不同意公開的,要注明理由,報局分管領導審核、局領導審簽。
五、辦結告知。有關領導審簽后,由辦公室向申請人出具相應的告知文書,并按申請人要求的提供方式提供,當面提供的,申請人應在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登記本上簽收。指定受理點轉辦的申請件辦結后,在告知申請人的同時,書面告知指定受理點。
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科辦要認真把關,妥善處理每件申請件,以避免因處理不當而出現的投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問題。同時,要及時處理每件申請件,確保申請件從受理到答復在15個法定工作日內辦結。
附件:
1、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
2、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理回執
3、宜興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決定書
4、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信息不予公開決定書
5、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無效申請告知書
6、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補正申請通知書
7、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無效申請處理單
8、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處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