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0]117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0-09-01 |
| 文件類別 | 計劃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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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宜興市水泥行業整合整治三年(2010–2012年)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 年八月十八日 宜興市水泥行業整合整治三年(2010–2012年)行動計劃 為進一步規范水泥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推進節能減排,減少環境污染,緩解生態壓力,促進我市水泥行業結構調整,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文件精神,特制定宜興市水泥行業整合整治三年(2010–2012年)行動計劃,組織開展全市水泥行業整合整治工作。 一、基本情況 我市現有水泥企業32家,其中:全過程生產企業5家、純熟料生產企業1家、純粉磨企業26家,年設計水泥熟料生產能力850萬噸、水泥粉磨能力2030萬噸。2009年全市水泥行業在職職工平均人數4144人,資產總計40.78億元,生產水泥1040萬噸、銷售收入33.7億元、利潤總額9490萬元、實交稅金總額13642萬元。全年水泥行業共綜合利用各種廢渣(列入統計的)384.7萬噸。目前我市水泥熟料企業都已采用新型干法旋窯生產,并都新上了余熱發電項目,裝機容量達47.5MW。但我市水泥企業,尤其是粉磨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企業數量多,布局不合理,產業集中度偏低,粉磨產能嚴重過剩。全市水泥企業32家,2009年生產水泥1040萬噸,只占設計生產能力的51%。設計粉磨生產能力超過100萬噸/年的僅有2家,40萬噸/年以下的有6家。二是整體發展粗放,工藝水平相對落后,資源、能源消耗高,污染較重,技術創新能力不強。全年消耗石灰石約1000萬噸,煤140萬噸,用電占全市的10%左右?,F有60多臺水泥磨機中直徑3米以下的有近20臺。生產的水泥檔次低,結構不合理,缺乏競爭力,其中PC42.5不足17%,PC32.5占83%以上。大量的礦石開采對生態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壞,生產過程產生的粉塵和噪聲污染還會影響到周邊群眾正常生活,容易引發社會矛盾,造成不穩定因素。 二、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民生環保”理念,以建設“生態宜興”、“幸福宜興”為目標,按照“壓減總量、優化布局、調優結構、保護環境”的原則,嚴格規劃控制,強化監督管理,突出節能減排,切實加大水泥行業整合整治工作力度,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水泥行業的滿意度。 三、工作目標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文件中明確規定:2012年底前,淘汰直徑3.0米以下的水泥磨機落后水泥產能。對產能過剩行業嚴格環評、土地和安全生產審批,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防止新增落后產能。支持優勢企業通過兼并、收購、重組落后產能企業,淘汰落后產能。 1、水泥企業現有直徑 3.0米以下的水泥磨機必須于2012年12月31日前拆除到位。 2、水泥企業現有備案或審批手續不齊的水泥磨機、礦粉磨必須于2011年6月30日前拆除到位。 3、水泥企業必須按《宜興市水泥行業整合整治驗收標準》進行整改提升,并于2010年12月底前通過市整合整治綜合達標驗收。 4、按我市發展總體規劃,加大水泥行業整合力度,形成更加合理的水泥工業布局,并將全市水泥產能壓減至1500萬噸左右。 四、主要措施 1、嚴格市場準入。不得新批、新建增加水泥產能的項目。積極推進水泥粉磨企業優化整合,鼓勵央企收購我市水泥粉磨企業,鼓勵本市優勢企業通過聯合、兼并、重組落后企業,壓減企業數量,通過“減量置換”淘汰落后產能、提標升級改造和合理優化布局。嚴控礦產資源開采量。 2、強化政策激勵。對于政策性淘汰的水泥磨機在2010年拆除的給予每臺20萬元獎勵,2010年后拆除的不予獎勵。對備案或審批手續不齊的水泥磨機及礦粉磨生產線拆除的不作獎勵。對限期淘汰的水泥磨機到期后仍繼續生產水泥的企業,行業主管部門一律不予進行符合產業政策確認,質監部門一律不予受理生產許可證申領或換證,供電部門執行懲罰性電價,一律取消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認定資格和享受的相關優惠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差別電價、差別水價的有關政策規定,提高落后工藝生產的資源能源供應價格。水泥企業轉產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并符合市鎮規劃的工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土地指標,享受市定重點項目的優惠政策。 3、明確責任分工。有關鎮(園區、街道)是水泥行業整合整治工作的實施主體,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水泥企業整合整治工作。市監察部門要加大對部門執法情況的監察力度,不定期進行督查,并及時通報監察情況,對行動不力、成效不明顯的將追究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各職能部門要對全市水泥企業現狀進行全面摸底,逐個排查,重點在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節能降耗、稅費征繳、勞動保險等方面查清企業的現狀,并對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依法整治。市經信委負責市整合整治辦的日常工作,牽頭組織、協調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整合整治的具體工作,并負責核查企業水泥生產綜合能耗是否達到國家標準,主要生產設備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列入淘汰的設備是否淘汰到位,水泥散裝率是否達到要求等;市質量監督部門要核查和提供水泥企業生產許可證注明的水泥磨機、礦粉磨機數量和規格,要對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生產許可證換證要求,檢查企業產品質量是否達到國家有關強制性產品標準,特種設備是否按規定注冊登記并定期檢驗合格,特種設備相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是否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出廠產品是否按照要求進行合格檢驗,產品計量是否符合規范,生產設備是否和生產許可證相符等;市環保局負責對水泥企業生產環境的現場監察和監測,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加大環境執法檢查力度和頻度,對污染物排放超標的企業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能達標生產的,依法實施關停;市安監局要進一步加強水泥企業的安全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相關人員是否通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職業衛生現場監管是否按標準到位。凡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停產,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實施關停;市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水泥企業的稅費征管工作,嚴格執行水泥行業稅收風險管理的有關規定,要加大檢查力度,從嚴打擊偷漏稅的違法行為;市人保局要加強水泥企業職工勞動保障的監督工作,要檢查企業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市衛生局要監督企業做好職業衛生效果評價和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市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查水泥熟料和水泥車輛超載運輸,加強運輸監管;市供電部門要積極參與專項整治工作,提供配合支持。 4、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經信、環保、安監、質監、國稅、地稅、財政、公安、供電、衛生、人保、交通、監察等部門及有關鎮、園區、街道領導為成員的市水泥行業整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經信、環保、安監、質監等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辦公地點設在經信委,具體負責日常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督促等工作。各有關鎮、園區、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強有力的專門工作班子,實行“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建立嚴密的責任體系,落實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實推進整合整治工作。 附:1、宜興市水泥行業整合整治驗收標準 2、宜興市水泥行業整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責任分工表(略) 宜興市水泥行業整合整治驗收標準 1、產業政策標準 (1)直徑3.0米以下的水泥磨機于2012年10月31日前關停,2012年12月31日前拆除到位。 (2)備案或審批手續不齊的水泥磨機及礦粉磨機一律于2011年6月30日前拆除到位。 2、環境治理標準 (1)有組織排放的揚塵點必須配備收塵設施。 (2)無組織排放的廠界粉塵濃度和噪音必須達標。 (3)冷卻水必須回用,不得排放。 (4)現場環境整潔有序。 3、質量技術標準 產品質量須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所有包裝水泥必須使用復膜編織袋,復膜編織袋質量必須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計量器具必須注冊登記并經定期檢驗合格方可使用。水泥磨機、礦粉磨機數量及規格必須和生產許可證一致。 4、安全生產及作業場所管理標準 (1)對使用的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必須注冊登記并經定期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完好齊全。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相應的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 (4)作業場所粉塵濃度和噪音必須達到國家標準。 5、能耗標準 須符合國家《水泥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16780-2007標準。 6、發散標準 嚴格執行《江蘇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規定》,必須配置相應的散裝水泥專用設施,散裝能力必須達到60%以上。 7、道路交通運輸標準 不得超載運輸,熟料、水泥運輸車須密封,沿途不得拋撒。 8、勞動保障和職業病防治標準 必須嚴格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足額發放工資并繳納“五金”。 企業必須通過職業衛生效果評價審核,須符合《GBZ T196–2007預評價技術導則》、《GBZ T197–2007控制效果評價技術導則》和《GBZ188–2007 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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